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内设11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0个二类公益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岐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为统领,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推进重点专项工作,狠抓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紧盯关键少数,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通过“扛责、督责、夯责、问责”压实责任担当,突出主责主业,强力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完成线索处置487件,谈话函询12件,初步核实475件,立案268件,结案271件,党纪政务处分269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57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处理563人次,占比98.25%,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党政纪重处分)10人,查处科级干部案件26件,共移送公检法问题线索2条,办理留置案件6件。第一轮联组督查,15个联组进驻全县60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线索82个,转立案32件,党政纪处分32人;第二轮联组督查发现问题线索42个,转立案34件,党政纪处分3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岐山县监察委员会)的决算单位构成为本级决算,无下属及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合计728.11万元,较上年增加27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落实,带来的人员、办公场所扩建、办公设备添置、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的大幅增加。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8.11万元,比上年增加27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落实,带来的人员、办公场所扩建、办公设备添置、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的大幅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8.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728.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3.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2万元。
(2)项目支出215万元,占总支出的30%。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案件办理项目30万元,勤廉教育基地修缮维护106万元,巡查工作经费36万元,家风家训馆建设项目1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1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落实,带来的人员、办公场所扩建、办公设备添置、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的大幅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11万元,比上年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落实,带来的人员、办公场所扩建、办公设备添置、廉政文化宣传等费用的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28.1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1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28.1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13.11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1)行政运行513.11万元,反映本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刘家塬勤廉教育基地的建设维护,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巡查工作、案件侦办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59万元,公用经费146.5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1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96.8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8.95%, 公务接待费4.4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6.9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96万元,增加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增加45.06%;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加30.86%,主要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编制、人员、工作任务、车辆等增加导致各项支出大幅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主要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案件侦办数量、车辆增加导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36批次, 289人次,支出4.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编制、人员、工作任务等大幅增加导致公务接待事务的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8.79%,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9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增加179.41%,主要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落实带来的工作任务增加而导致工作贯彻落实会议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5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46.5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90万元,增长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编制、人员、工作任务等大幅增加导致机关运转日常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中共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岐山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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