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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岐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2 10:17:37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负责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7、负责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管理。

8、负责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的管理。

9、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

11、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耕保股、地基股、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岐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5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岐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岐山县土地整理复垦储备中心、岐山县统一征地办人室、岐山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岐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0个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岐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主阵地,加强资源保护力度;2、放眼大格局,铸强赶超主引擎;3、致力环境优,提升资源配置空间;4、倾力惠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5、持续转作风,增强拒腐防变意识,6、抓制度、强队伍,干事创业激情蓄势勃发;7、严履职,守红线,资源保护措施更加有力。严格规划用途监管;8、拓空间、优布局,服务大局能力全面提升。按期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强化耕地占补平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9、抓监管、促保护,优化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加快矿区整合治理、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重民生、促和谐,科学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强化防灾体系建设民;11、强党建、筑防线,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探索学习教育模式、强化拒腐防变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6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岐山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2 岐山县统一征地办公室

3 岐山县土地整理复垦储备中心

4 岐山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5 岐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6 岐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7 岐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5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各单位编制情况:局机关编制9人,实有8人;统一征地办公室编制5人,实有5人;土地整理复垦储备中心编制4人,实有5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编制4人,实有4人;地质环境监测站编制7人,实有7人;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10人,实有22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制15人,实有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81.79万元,较上年减少270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5181.79万元,比上年减少270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5181.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181.79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4.31万元,占总收入62.4%;政府性基金收入1947.49万元,占总入37.6%。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5181.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4.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6万元,资本性支出3.41万元。

(2)项目支出4447.13万元,占总支出的85.8%,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的支出1947.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40.94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67.04万元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8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66万元,项目支出 4447.13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收入41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的部分专款项目完成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81.79万元,比上年增加41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的部分专款项目完成等。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4.3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4.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721.4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及安排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68.45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844.73万元(主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项目48.51万元,惠民新村移民安置项目158万元,矿山复绿79.7万元,土地征用35.17万元),国土资源调查45万元(主要是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4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67.04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庙村崩塌治理和宋家尧滑坡治理项目267.04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55.25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55.25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340.94万元(主要是项目规划费95.36万元,益店镇等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186.3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项目52.76万元);

农林水支出447.2万元,农田水利(主要是益店镇等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44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1万元(主要是惠民新村移民安置项目6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89万元,公用经费160.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47.49万元,支出1947.49万元,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等工作。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59万元,占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的其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6.8%,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0.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2万元,降低2.39%,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5.6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18%,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比上年增减少0.01万元,降低0.18%主要是由于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86批次、773人次,支出3.19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减少降低5.62%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招待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22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增加640%,主要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09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业务工作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10%,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9.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6.05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210.13万元,减少73.4%,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不涉及,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九、岐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报表(汇总)(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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