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镇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3.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和贫困村实施动态管理。
4.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
5.负责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实施。
7.负责社会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事业单位包村扶贫的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
9.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干部培训工作。
10.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扶贫办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开发指导股、考核股;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年度脱贫任务进展迅速。完成15个贫困村3435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超额完成10个贫困村出列、3300人脱贫的计划任务。按照《岐山县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程序步骤,贫困村动态调整已完成县级核查和社会公示阶段,贫困户动态调整正在进行上报备案,信息标注阶段。
二是社会扶贫合力初步形成。驻村帮扶方面,确立全县“扶贫日”,全体扶贫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坚持“用兵精、措施实、效果好”的帮扶工作导向,精准对接贫困村需求,对联村联户帮扶关系进行全面调整。向51个贫困村派出驻村干部157名,向23个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非贫困村派出联村工作队员70名,做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统筹市县镇三级帮扶力量,针对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帮扶干部的年龄、性别、工作岗位等因素,采取“一户一策”确保精准帮扶。细化各项管理办法,制定《岐山县非贫困村联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岐山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和《岐山县联户帮扶干部管理细则》,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3+X帮扶体系方面,陕西航天职业大学、西安航空职工大学在我县成立“职教培训基地”和“电商培训产学研示范基地”,并捐赠3万元和500余本航天知识读本,为两所农村小学捐赠了价值1万元的图书。宝鸡市中心医院选派六位专家长驻我县开展对口支援。61个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51个贫困村和10个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非贫困村绑定“一对一”帮扶责任。陕西京安宇鸿股份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安置39人,企业对村捐助物资价值8万余元。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方面,县妇联牵头挂牌成立“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开展贫困妇女家政培训276人。团县委打造了“春暖童心”“爱心100”等一系列扶贫活动,累计为166名贫困儿童发放5.22万元的关爱物资。高诗淑爱心慈善团队为11名孤儿发放爱心善款6500元。各帮扶单位参与支持,“爱心超市”募集物资40余万元,积极推进“爱心超市”建设,建成117个爱心超市,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三是基础工作推进形成动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0万元,增幅超过20%,占年初一般预算收入2.87%。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73万元,较上年增加506万元,在项目安排时向贫困村倾斜,鼓励项目叠加,集中投放资金。扶志扶智方面,在全县严格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扶志扶智工作“八大行动”(政策宣传、村民自治、文明创建、技能提高、公益救助、司法保障、典型示范引领、扶志扶智氛围营造),全面开展“于家为国、克己奉公、立德修身、和邦合民”等八大工程,已经开展各类扶志宣讲活动160余场,设立道德“红黑榜”213个,全县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130户,“十星级文明户”1468户,“好公婆”“好儿媳”985户,做到扶志扶智与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周礼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扶贫干部培训方面,制订《岐山县2018年扶贫干部培训方案》,对扶贫干部轮训进行全面安排。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镇党委副书记和贫困村第一书记赴清华大学参加“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培训。县扶贫办组织各镇扶贫分管领导、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和理事共60余人赴太白县学习“四支力量”整合、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工作经验。参加省市两级脱贫攻坚培训9人次,组织千人政策培训会4场次,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帮扶干部集中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培训,有效提高干部帮扶能力。
四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围绕扶贫作风建设年和质量提升年两大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活动方案,开展镇级交叉检查,重点夯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驻村联村联户帮扶、计划出列贫困村和贫困户研判等方面基础工作。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6次,着力解决扶贫系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成功构建扶贫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1至9月,下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问题52个,问责20人,有效促进各项脱贫举措落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岐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11.74万元,较上年减少18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综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减小。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11.74万元,较上年减少1813.56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1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11.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7111.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6.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2万元。
(2)项目支出6935.5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2%。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88.8万元,生产发展项目3432.15万元,其他扶贫项目2320.25万元,农综开发项目794.3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1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3万元,项目支出6935.51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收入18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综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1.74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56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1.7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农林水支出7111.74万元(主要是扶贫和农综开发)。其中:
扶贫支出为6317.4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6.23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8.8万元,主要是:2018年贫困村饮水提升项目73万元,2018年贫困村通路建设项目315.8万元。
(3)生产发展支出3432.15万元,主要是:2018年贫困户生产发展补助资金项目755万元,2018年贫困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项目1355万元,2018年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300万元,2018年贫困户技能培训项目资金150万元,2018年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872.15万元。
(4)其他扶贫支出2320.25万元,主要是:2018年金融扶贫资金项目200万元,2018年贫困家庭技能学生补助资金项目30万元,2018年移民搬迁点光伏项目等2090.25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794.31万元,包括:
(1)土地治理支出239.82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故郡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39.82万元。
(2)农综产业化发展支出528.7万元,主要是:2018年农综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28.7万元。
(3)其他农综开发支出25.79万元,主要2018年农综开发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25.7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51万元,公用经费54.7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34.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0.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4.6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23%,主要是我办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6批次, 54人次,支出0.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1.85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2.12%,主要是减少了培训力度、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3.66万元,主要是扶贫业务会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935.5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3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54.7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3.14万元,增长1.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转日常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岐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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