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派出机关(机构)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
4.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分配方案;指导镇和县级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6.负责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中共岐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整体并入县委编办机关,加挂“岐山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县委编办内设机构,对外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义开展工作,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调整后,县委编办设综合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监督检查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县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县委全会和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矢志追赶超越,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统筹,全县机构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从9月份开始,我办积极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机构改革摸底工作。对机构改革涉及的职能职责、领导职数、编制数、副科级以上内设机构等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研,掌握基础资料为机构改革打好基础。二是积极与市编办对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先后3次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对接,听取市编办相关改革意见,切实掌握改革的主动权。三是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市编办对县镇机构改革的初步指导意见,制定了《宝鸡市岐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十七届五十次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报市委审批。
(二)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事项的通知》(岐编办发〔2018〕1号),明确了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
(三)2017年5月,我县被确定为全国政务公开100个试点县之一,为宝鸡市唯一试点县。按照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设立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及时协调给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四)按照省编委《关于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成立了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五)我办联合县农业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设立镇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通知》,并逐镇进行了督查落实。
(六)积极与市编办对接,为我县创建全国防震减灾先进县争取地震局长职数设置。
二、抓重点,强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新突破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的战略举措,是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一)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省政府第35次专项问题会议上,确定岐山县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我县按照省市部署及试点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听取相关县级部门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岐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已于6月份将《关于上报岐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岐政字〔2018〕15号)报送市政府待批。
11月份,按照三级四同最新的行政许可目录及市职转办指导意见,对《岐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随后,以建设岐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二)扎实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20号)精神,经与我县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比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岐政办发〔2018〕64号),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并提出了监管要求,明确了监管措施。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76号)精神,我办近期对我县取消和承接事项进行了汇总,印发了《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岐政办发〔2018〕144号),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许可事项18项,承接省政府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6项。
(三)加强规范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我县按照全省三级四同目录,与各部门逐项进行分析核对确认,对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其它服务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5类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岐山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我县行政许可事项235项,初步形成审核转报类事项 70项、审核备案类事项136项、其它服务事项158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61项。
(四)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在2017年第一批11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基础上,按照市职转办文件精神,4月12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梳理公布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通知》(岐职转办发〔2018〕2号),加强指导培训和检查督导,各镇、各部门对权责和服务事项进行认真分类分析,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编印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等形式,为每个事项量身定制优化举措,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县级部门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403项,镇级政府63项,共计466项,于9月份面向社会公布。
依据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县级部门办理事项,经过各部门梳理,共汇总出我县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502项,并于12月10日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岐职转办发〔2018〕11号)。前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数共计1082项,达到年初计划“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目标。
(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为了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按照“五减一优一强化”的目标要求,我县制定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下功夫花大力气优流程、减事项、降费用。突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县职转办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岐府法发〔2018〕8号),要求各部门对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了梳理,经过汇总,共取消7项证明事项。
(六)全力做好“四办”清单编制公布
对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目录,11月9日,我县组织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召开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四办”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培训会,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职责任务。各部门对照颗粒化后的具体办理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编制,经过审核汇总,初步形成我县第一批“四办”清单,涉及马上办81项、网上办120项、一次办502项、就近办83项。
(七)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中央督察组反馈深化“放管服”改革存在问题中,我县涉及下放给蔡家坡镇权限未签订委托书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未在网上公布两项。针对存在问题,一是涉及放权的16个政府部门及时起草委托书,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与蔡家坡镇政府签订了放权委托书;二是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及时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两项反馈问题全部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八)政务服务大厅顺利建设运行
11月8日,岐山县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建成运行。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为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立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大厅面积800平方米,服务大厅分为引导咨询区、窗口受理区、自助服务区、24小时办税区、配套服务区、监督管理区六大区域,现有窗口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33名。中心共设置服务窗口30个,向企业群众开展涉及21个部门240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税务服务工作。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加快推进企业和办事群众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抓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一)圆满完成事业单位年审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管理方式。3月份,全面完成51户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00户事业单位2017年度报告审验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
(二)顺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9月26至9月30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办联合教育、卫计、城建、水利、人社、民政、财政7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两组对1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调查、反馈交流等方式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核查工作,并在10月上旬将核查结果在陕西信用平台进行了公布。
(三)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精简整合。按照《关于岐山县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宝编办发〔2018〕3号)精神,印发了《岐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岐编办发〔2018〕15号),撤销事业单位1个,转企事业单位2个,整合事业单位8个,共减少事业单位11个。
四、强质素,扎实推进机关党建
(一)持续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线,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两学一做”制度经常化、常态化,制定了县编委办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今年来,共组织机关集体学习30次,参学率达100%,记学习笔记人均10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人均5篇,制定学习计划人均1篇,举办学习专栏5期。
(二)强力落实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
为了有效提升机关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建设实力岐山、品位岐山、幸福岐山的工作积极性。在机关党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按季度公开积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机关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
(三)全力抓好“三会一课”、“五统一”
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3月15日、6月22日、9月28日,12月27日县编办主任罗林科、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白娟、正科级督察专员王小芸、副科级督查专员董定军同志分别带头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强化互动交流。按照“五统一”要求,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朗诵党章、座谈交流、党建知识测试等形式丰富党组织生活,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
(四)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在机关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系列重要讲话,并根据县上统一安排,我办统筹兼顾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对包抓的青化镇南阳村16户贫困户,认真了解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坚持每周二进村入户,宣传各项政策,开展“六个一”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扎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生活上、思想上脱贫,经过一年的努力,3户实现了脱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抓好目标责任日常管理和“三项机制”落实
制定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细化分解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修订完善相关考核奖罚办法和三项机制微措施,制定机关和每名干部追赶超越重点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压实任务,明晰要求,严格督查,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线达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原岐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7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72万元,比上年或减少0.58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29.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5.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因四舍五入误差决算表中为21.04)万元。
(2)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3%。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项目支出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2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收入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72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行政运行事务支出129.7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3.76万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7万元,公用经费21.0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3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11.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4.17%,主要是我办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公车亦无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批次, 24人次,支出0.23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45万元,主要是全办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减少33.82%,主要本年培训较上年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1.0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7.1万元,增长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转日常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岐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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