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办对全县第三季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县长信箱、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门户网站运行情况。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888条(动态类栏目信息148条、其他栏目信息740条),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执行信息审签发布程序,认真做好信息编辑、审核,固定错误表述问题大幅下降,网站运行质效持续提升。蔡家坡镇、凤鸣镇、枣林镇、故郡镇,县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等单位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较高;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网站联建责任栏目保障较好(详见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三季度,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良好,大多数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均能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做好账号原创信息发布更新、重大信息转发转载等工作。“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岐山民政”“岐山人社”“岐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岐山农业农村”“岐山交警”等新媒体账号原创信息发布质量高、更新及时、运维保障效果较好(详见附件2)。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县长信箱”共受理网民留言76件(较上季度下降6.2%),已办理回复76件,办复率100%。各责任单位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特别是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入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来件回复规范、解答详实。凤鸣镇、蔡家坡镇,县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办结回复较好(详见附件3)。
(四)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三季度,“依申请公开”共受理公开申请17件(较上季度增长70%),已办理回复17件,办结率100%。各承办单位均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给予申请人答复,未产生行政复议或诉讼。蔡家坡镇,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办结回复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公示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信息时,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公示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敏词、缺字漏字、泄露隐私、未按发布程序要求填写新版《岐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审核表》等问题。部分联建栏目存在上传的文件文不对题、上传的附件失效无法下载、附件名与内容不一致、信息来源单位不明、上传图片尺寸不规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网站联建栏目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未做到本行业政策和业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县市场监管局保障的“产品质量”栏目、县应急管理局保障的“灾害事故救援及预警信息”栏目、县文化和旅游局保障的“文化服务”栏目,半年内提供有效信息数量均为0。
(三)重大信息转发转载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单位存在新媒体账号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私自开设小程序、重大信息转发转载不到位等问题。“岐山县公安局”“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新媒体账号未完成本季度国办重大信息转载任务;县应急管理局、卫健局等单位因栏目更新不及时被市政府通报,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互动留言办理质效有待提高。部分承办单位答复群众来件用语不准确、不规范,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不深入、不透彻,对涉及到职能交叉事项不能主动与归口部门协商,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事项不能做到持续跟踪,造成群众对同一问题多次重复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安全审核,按照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尽量避免出现内容表述不规范、错敏字、多字漏字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同时,对需要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要进行脱敏处理后再公开,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规范、不严谨而引发政务舆情。
(二)夯实联建栏目保障责任。各镇、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发布,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机构概况、统计数据、招商动态、旅游等基本信息要按信息产生的时间实事更新,全力保障门户网站平稳、安全、正常运行。
(三)强化新媒体运维管理。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信息更新和安全管理职责,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按程序要求登记备案,管理人员变更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坚决防止出现“变更不报”“失管脱管”问题发生。同时,要及时转发转载重大信息,积极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原创信息,持续拓展民生服务栏目,让政务新媒体更好地沟通、连接、服务群众。
(四)加强留言互动办理。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诉求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按时按期答复,答复内容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态度诚恳,对舆论普遍关注、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要及时稳妥回复,坚决杜绝拖延办理、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答非所问等问题发生。
被通报单位要于11月1日前向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县政府前三楼301室,联系人:晁旭纯,联系电话:8214171),其他单位要围绕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严防老问题反弹、新问题滋生。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将全程跟踪,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三季度网站政务信息及联建栏目保障情况统计表
2.三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情况统计表
3.三季度县长信箱办理情况统计表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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