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公共场所体育设施吸引体育人口的建议》(第26号)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改进我们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更加明确了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当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运动健身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群众对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为满足我县不同年龄段群众健身需求,进一步完善体育健身设施,解决群众就近健身的合理需求,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科学规划公共健身区域,重点布局健身设施缺乏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可开发健身场地进行调查,尤其着重对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的开发。在老旧居民小区,在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楼宇之间的空地、草坪等居民聚集的地方设置小型便民健身器械,形成以大型广场公园为中心点,以居民区为分散点的普及式的健身设施格局,让即使是老城区的居民也能在家门口享受健身;农村地区则可利用村委会等村民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小型健身广场和设置健身器械,让村民在耕作之余能有更加多彩的生活方式,既丰富了村民的精神世界,又促进了村民强健体魄的养成。
二、有效整合体育健身资源,提高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可在节假日有计划地,免费或者适度有偿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运动场馆,让更多群众能享受到更加专业的运动场馆和设施。也可对废旧厂房、闲置土地进行开发,改建成运动场馆,进一步盘活资源。
三、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助力建设工作有效推进。对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资金,财政加强支持力度。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切实发挥彩票公益金的效益。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推动设施建设,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及政府引导基金。
四、成立专业维护队伍,落实健身设施维护责任。因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人数众多,所以设施的磨损便会日趋显见,而如果不及时维护,便容易给使用的群众带来安全隐患。因此需要成立专业的维护队伍,定时对公共健身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增强群众对公共健身设施的爱护意识,并制定使用规则,对蓄意破坏之人进行惩戒。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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