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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12 17:31:00

鲁秀丽委员:

您提出《关于闲置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的提案》(第15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机构改革后,赋予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的部分职能,省市对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县上也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组织各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及干事、各村干部参加全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视频线上培训会,为宅基地的规范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您提案中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的问题,在2019年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件中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问题进行了要求和安排,我县也下发文件开展此项工作。国家文件中规定“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省市于2020年开始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的试点工作,按照省市安排,我县确定凤鸣镇庵里村、益店镇永新村为试点村,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总结经验。永新村利用闲置宅基地投资324万元建成360千瓦光伏扶贫发电站一座,目前已并网发电,每年可为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5万元以上。庵里村利用10亩闲置宅基地引进北方黄酒公司投资建设黄酒企业,目前已建成。针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各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和标准、申请流程、建房全过程管理等问题做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安排,组织乡镇,动员村组力量,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调查统计,引导鼓励农户依法退出闲置宅基地。同时,积极争取省市对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资金,逐步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助力我县乡村振兴。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亚妮,联系电话:82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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