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冯广辉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3号
提案的复函
常清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建议》(第12号)收悉,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结合实际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好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的建议
2022年3月7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岐办发〔2022〕4号)文件,统筹部署消防安全与发展,细化了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二、关于抓好行业系统管理责任落实的建议
《方案》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消防安全管理边界,定期评估本行业系统安全风险形势,将灾害风险信息及时函告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考核考评增加消防安全内容,强化“9+N”类小场所监督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积极参与本行业系统单位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关于抓好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的建议
通过深化合力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压实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按照机制要求,县公安局依法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环节消防监督,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县级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名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会商研判,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轮次,特别是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和盲区,为我县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关于抓好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多次发文部署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和懂本单位火灾危害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建设,紧盯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关键少数”,做到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灭火自救“五到位”。
五、关于抓好人民群众社会责任落实的建议
县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月和“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热心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消防治理、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志愿参加消防公益组织和灭火培训;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宣传便捷等优势为突破,加强“岐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等新媒体消防安全宣传,今年以来已编发宣传信息522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文化旅游和校园安全等领域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演练,2021年度,共组织全县开展各领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81场次,2022年规划年度应急演练105场次,目前已开展9场次,2月23日,指导县城关幼儿园开展安全第一课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先后被省市电视台专题采访报道,夯实了消防安全教育基础,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幼儿及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县应急管理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为全县人民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荣辉
电 话:8215116
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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