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0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作出处罚 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1 |
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
岐山县蔡家坡苏四酒店 |
岐山县蔡家坡苏四酒店员工宿舍一楼中部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逾期未改,岐山县蔡家坡苏四酒店存在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
岐山县 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岐山县蔡家坡苏四酒店责令停止使用员工宿舍一楼中部一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7号 |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岐山县渝味晓宇火锅店 |
三楼东侧前室疏散通道长期堆放杂物桌椅作为顾客等候区,岐山县渝味晓宇火锅店存在长期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岐山县 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岐山县渝味晓宇火锅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3 |
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
王** |
岐山县东来客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王**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未更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岐山县 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王**警告的行政处罚。 |
4 |
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
白* |
岐山县东来客大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白*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未更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岐山县 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白*警告的行政处罚。 |
5 |
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李** |
岐山县的李**在农田引起玉米秸秆起火,火灾造成农作物受损。李**的行为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李**没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的义务,如不予以惩戒易造成效仿。 |
岐山县 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李**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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