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起草了《岐山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办公地址:岐山县卫生健康局404室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917-8212302 0917-8212341 (传真)
电子邮箱:qsxawbyx@163.com
岐山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0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