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9 16:26:47

因岗位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要求,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行政执法证,现予公告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下列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举报电话:0917-8212223)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岐山县人社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清单.xls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