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方案》要求,梳理岐山县人民政府权责事项43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其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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