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要求和《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宝市财办法〔2024〕1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现将《岐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岐山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岐山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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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财政局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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