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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10-31 08:51:00

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岐山县文物局牌子。机关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股、文物保护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5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8个:县文化馆、蔡家坡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周原博物馆、县周公庙管理处、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博物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下属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4个:县剧团、县电影公司、县剧院、蔡家坡剧院。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岐山县原粮食局院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2535     传真:0917-8212535

二、机构职能

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执行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旅游景区(点)编制规划、开发建设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事业,规划、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文物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引导文化旅游产品生产;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事业;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推广工作。
      6.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11.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对县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指导县广播电视台日常宣传工作,组织广播电视采编播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工作。
     12.参与制定和协调有关旅游行业的各种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查、申报并监督管理旅游建设项目;负责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工作。
     13.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包装、宣传品制作和对外宣传促销工作;指导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定点接待单位的申报工作。
     14.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宾馆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接待等涉旅单位。指导旅游安全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15.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普查、登记、出境以及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负责申报、审批全县内的文物钻探、考古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并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批准。
     16.负责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工作;指导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全县文物交流合作和馆际交流协作;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王花妮,女,汉族,1980年9月出生,陕西眉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岐山县凤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岐山县凤鸣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岐山县凤鸣镇综稳中心主任;岐山县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岐山县蒲村镇党委书记。现任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党委、行政全盘工作。

杨凯,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凤翔区城关镇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岐山县委文明办副主任;岐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现任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文化、旅游各项事业发展及其领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科普、意识形态、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股、产业发展股,主管县文化馆、蔡家坡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剧团、县剧院、蔡家坡剧院、县电影公司,联系周文化景区、水城·三国小镇景区、醋文化景区工作。。

张晓娟,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陕西岐山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党务政务事务、文物保护管理、普法执法工作,负责妇儿、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秦岭北麓整治、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法、环保、禁毒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文物保护股、市场监管股,主管县博物馆、县周原博物馆、县周公庙管理处、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博物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县新华书店、广电网络岐山分公司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承接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省文物局办公室、人事处、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文物局办公室工作。

2.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设施维护等工作,做好机关各股室、系统各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

3.做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信访、组织人事、人才、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计生、妇儿、工会、慈善、节能、车辆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系统目标任务责任制管理、考核及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牵头做好提案议案办理、乡村振兴、各类主题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对口科室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蔡亮

联系电话:0917-8212535

(二)公共服务股

1.承接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省广播电视局工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推广与交流合作科、传媒管理科、科技事业科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化和旅游、广电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推动各门类艺术及艺术品种发展繁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文艺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

4.负责全县旅游业务和旅游景区(点)的管理、A级景区创建、假日旅游、旅游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

5.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把握正确宣传舆论导向,指导县广电台日常宣传工作。

6.牵头做好承担的文化统计年报、美丽乡村建设、科普、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对口科室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文耀

联系电话:0917-8217739  8211162

(三)文物保护股

1.承接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督查与安全处、文物交流合作处工作和市文物局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物保护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工作。

4.负责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的策划、申报、立项、入库、建设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考古发掘项目的申报、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物法律法规宣传、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对口科室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姚卫新

联系电话:0917-8219661

(四)产业发展股

1.承接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工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

3.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全县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4.负责文化旅游广电建设项目的策划、规划、申报、立项、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争资、引资、固投数据汇总报送等工作。

5.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旅游产品的规划与开发,指导推进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公园建设。

6.负责全系统绿化任务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保障有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对口科室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917-8212823

(五)市场监管股

1.承接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工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法规科、市场管理科工作。

2.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行政许可、“放管服”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3.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违法案件,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4.牵头负责全系统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秦岭北麓整治、野生动物保护、环保、禁毒等工作。

5.负责机关和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行政管理的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事项。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对口科室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晓军

联系电话:0917-8219662

五、下属单位

1.岐山县文化馆                                  

   负责人:赵春侠     0917-8212437

2.岐山县蔡家坡文化馆      

   负责人:苏耀辉     0917-8551900

3.岐山县图书馆                      

   负责人:侯文乾     0917-8215375

       4.岐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负责人:成剑琛     0917-8212461

 5.岐山县博物馆                   

   负责人:徐永卫     0917-8212288

 6.岐山县周原博物馆            

          负责人:徐建军     0917-8432230

        7.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博物馆     

    负责人:徐   博     0917-8770456

  8.岐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赵林岐     0917-8215216

 9.岐山县周公庙管理处          

          负责人:王文平    

 10.岐山县剧团                          

   负责人:郭君芳    

 11.岐山县剧院                        

   负责人:张云青     

 12.蔡家坡剧院                   

          负责人:苏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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