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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7:48

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公共安全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办公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5131

传   真:0917-8212211

班外值班电话:0917-8215090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二、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场所进行管理;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大型活动安全许可;

9.负责全县居民的户籍、身份证、出入境管理;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领导信息

陈宁强(县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领导县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联系凤鸣派出所、武警中队。

肖  卫(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县局日常工作,分管政工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蔡家坡派出所。

陈双林(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法制和交通管理工作,分管法制室、交通管理大队,联系渭北路派出所。

刘文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刑事侦查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工作队、禁毒工作队,联系五丈原派出所。

王林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和看守工作,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联系祝家庄派出所、青化派出所。

甘春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消防监督、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联系麦禾营派出所。

巨  震(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局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安乐派出所、幸福路派出所。

方  玮(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协助政委工作,负责政工室日常工作,联系益店派出所、枣林派出所。

张建忠(局党委委员),协助政委工作,负责县局工会日常工作,联系故郡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四、内设机构

县局内设五个综合管理机构、六个直属机构、十二个派出机构、两个监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管理机构(5个)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全局110警情的协调指派、指导处置、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局公文流转,督办文件落实等;负责全局档案管理、通讯机要等工作。

负责人:王 兵  联系电话:0917-8215131

2.政工室

主要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及全局队伍管理,民警教育培训、警衔职务晋升,全局表彰奖励及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

负责人:方 玮  联系电话:0917-8215511

3.纪检监察室

主要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行为督察,违纪案件调查及维护民警权益等工作。

负责人:于文锁  联系电话:0917-8211450

4.法制室

主要负责全局各类案件的法律审核,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及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处理公安信访事项等工作。

负责人:马永平   联系电话:0917-8211451

5.警务保障室

主要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装备管理、后勤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杨跃龙   联系电话:0917-8216268

(二)直属机构(6个)

1.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调查和认定等工作。

负责人:赵拉虎   联系电话:0917-8212226

2. 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治安管理、重大活动安保、重大事件处置、旅游治安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派出所开展户政、行业场所、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物流行业、保安行业管理及消防监督等工作;负责县反恐办工作。

负责人:李晓斌   联系电话:0917-8215281

3. 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命案、涉黑涉恶案件、经济案件、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侦办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派出所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办理;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金小鹏   联系电话:0917-825181

4.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负责维护全县的政治稳定,预防和打击邪教组织,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指导县域内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文物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负责人:吕 振  联系电话:0917-8211522

5. 巡特警大队

主要负责城区的巡逻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派出所开展二三级巡逻防范工作。

负责人:李 勇  联系电话:0917-8215205

6. 森林派出所

主要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侦办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人:史宏伟   联系电话:0917-8226278

(三)派出机构(12个)

1、凤鸣派出所

负责人:王晓哲   联系电话:0917-8212134

2、蔡家坡派出所

负责人:崔文奇   联系电话:0917-8551209

3、五丈原派出所

负责人:牟文耀   联系电话:0917-8778334

4、渭北路派出所

负责人:王建林   联系电话:0917-8568110

5、麦禾营派出所

负责人:吴锐鹏   联系电话:0917-8330173

6、枣林派出所

负责人:司 伟  联系电话:0917-8311182

7、益店派出所

负责人:杨小乐   联系电话:0917-8440005

8、故郡派出所

负责人:常立强   联系电话:0917-8151020

9、祝家庄派出所

负责人:王鹏飞   联系电话:0917-8422116

10、青化派出所

负责人:赵永刚   联系电话:0917-8471136

11、安乐派出所

负责人:杨红伟   联系电话:0917-8711214

12、幸福路派出所

负责人:高晓伟   联系电话:0917-8742307

各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本辖区社会治安稳定,辖区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危爆物品管理、“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及各项重大活动、事件的安保、处置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治安案件查处和一般刑事案件的侦办;负责本辖区居民的户籍、身份证等管理工作。

(四)监管机构(2个)

1.县看守所

主要负责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管理,代为执行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罪犯的改造、教育及已决犯的投牢等工作。

负责人:李 刚  联系电话:0917-8211871

2.县拘留所

主要负责管理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执行及被执行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永贵   联系电话:0917-821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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