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内设:办公室、农办秘书股、种植业股、综合股、经济改革股、畜牧和渔业股、产业信息股、农机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务股、执法监管股、监测帮扶股、监督检查股共13个股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西路49号(县政府一楼)
联系电话:0917-8214543
一、单位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农村社会事业、 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定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
(三)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全县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四)提出农业产业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 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畜、果、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落实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 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种业振兴政策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疫情处置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贯彻中省市农业投融资改革政策,拟定全县农业投融资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定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编制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管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领导信息
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宗保: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务、人事、财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纪慧毅:协助局长抓好机关日常工作,主持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农业项目建设、农业统计、种植业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和常态化国卫复审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娜:协助局长抓好县做大“一碗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及信息化、招商引资、农业环保、畜牧和渔业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宗芳:协助局长抓好县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田建设管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执法、“千万工程”建设、农村社会事务和省级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等工作。
党委委员
王宏博:协助局长抓好县委农办和乡村振兴日常工作。负责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及绩效评价、扶贫资产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乡村振兴考核评估、驻村帮扶等工作。
党委委员,农经站站长
纪让军:负责县农经站工作,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协助赵宗芳同志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爱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提案办理、日常督查督办、系统工会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群团(共青团与妇联)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各项工作,负责局党委会、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协调局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和专题教育活动。
4.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卫军
联系电话:0917-8214543
(二)农办秘书股
1.负责对接市局农办秘书科。负责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农业农村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解读。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乡村振兴重点课题的调研。
3.负责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0917-8210716
(三)种植业股
1.负责对接市局种植业科、科技科。
2.负责农业计划、统计、农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指导种植业(含果菜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粮食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
3.负责产业结构调整、防灾减灾、农业保险、农业科技、宣传培训工作。
4.牵头负责聘用农技人员补助发放管理工作。
5.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生态环保)、农村能源、农业节水等工作。
负责人:文萍
联系电话:0917-8216018
(四)综合股
1.负责对接市局综合科、计财科。
2.负责农业项目管理,组织编制农业项目库、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等工作。
3.负责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4.负责农业农村规划、统计、农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农业资源区划、综合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于亮
联系电话:0917-8217719
(五)经济改革股
1.负责对接市经济改革科;负责全县农业农村改革政策调研,深化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
2.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 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负责人:令娟丽
联系电话:0917-8216253
(六)产业信息股
1. 负责对接市局产业化与市场信息科;负责全县乡村产业发展、“一碗面”经济、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农产品市场推介等工作;拟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3.负责县食品工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一村一品等工作。指导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建设,参与所属领域农业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0917-8218619
(七)畜牧和渔业股
1.负责对接市畜牧渔业管理科和科学技术科;负责县秦岭生态环保、黄河流域治理等农业环保工作。
2.拟定全县畜牧业、饲料业、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渔业和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
3.负责畜产品安全,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健康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兽药生产企业涉氨制冷设施设备安全工作。
4.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药政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扑灭处置,指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5.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做好渔业管理和安全生产。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检疫,组织做好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负责人:付云飞
联系电话:0917-8212231
(八)农田建设管理股
1.对接市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
2.负责耕地质量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撂荒地”等工作。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锐
联系电话:0917-8212126
(九)农村社会事务股(县人居办)
1.负责对接市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万工程”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3.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4.负责乡村建设“一库一单”管理,组织开展厕所革命。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管护。
负责人:付浩
联系电话:0917-8212422
(十)农机股
1.负责对接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2.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监督管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3.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4.负责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人:刘辉
联系电话:0917-8216933
(十一)执法监管股
1.负责对接市执法监管科。负责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农业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4.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及种子质量、转基因种子的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5.负责组织普法宣传、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谢伟
联系电话:0917-8219819
(十二)监测帮扶股
1.负责对接市监测帮扶科。负责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2.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
3.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工作,指导开展金融帮扶、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4.负责推进乡村工匠、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协调落实光伏扶贫政策,指导互助资金协会运行。
负责人:蒲鲜红
联系电话:0917-8218122
(十三)监督检查股(机关工会、纪检监察室)
1.负责对接市监督检查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常督办、调研评价、考核评估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农业农村系统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及重大项目监察等相关工作,配合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
4.负责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参与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考核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5.负责系统招投标监督管理、系统工会等工作。
负责人:李文娟
联系电话:0917-8210716
四、下属单位
(一)岐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从事全县农作物新优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农情信息监测预警、病虫草鼠害防治、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检疫执法和农技信息、技术培训等业务。
单位负责人:雷锦飞
单位电话: 0917-8212365
(二)岐山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岐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岐山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职能:防治畜禽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从事动物疫病预防、疫情测报、动物卫生监督、畜牧技术推广和体系指导等方面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建峰
单位电话: 0917-8210047
(三)岐山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单位职能: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具体工作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经统计调查和分析上报工作;承担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纪让军
单位电话: 0917-8210004
(四)岐山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农机试验示范、农机信息服务、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指导。
单位负责人:张新忠
单位电话: 0917-8222264
(五)岐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单位职能: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承担辖区内“两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申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与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技术示范推广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董亮
单位电话: 0917-8211609
(六)岐山县面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为岐山县面食产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面食产业发展的技术咨询、协调服务、规范运行、数据监测等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域面食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杜卫东
单位电话: 0917-8217088
(七)岐山县果树蚕桑工作站
单位职能:推广种植业、果业技术,促进果业发展。果树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果树名优品种及新技术引进丶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果树技术培训、宣传工作。
单位负责人:郭明
联系电话: 0917-8214164
(八)岐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单位职能:主要以专业技术来提供农机安全保障,负责全县农机牌证管理、农机事故处理、农机安全巡查,农机安全普法教育,为全县农机安全使用提供监理保障。
单位负责人:李铁钧
单位电话: 0917-8222076
(九)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
单位职能:开展各种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护技术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单位负责人:张帆
单位电话: 0917-8222351
(十)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职能:负责监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县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渔业、畜牧、动物卫生监督、动植物检疫及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管理等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单位负责人:朱成
单位电话: 0917-8210416
(十一)岐山县水产工作站
单位职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品质量监督。推广水产技术,提供渔政监管保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与指导、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资源费征收、渔业资源保护等。
单位负责人:张华宁
单位电话: 0917-8210681
(十二)岐山县种子工作站
单位职能:实施种子发展规划和种子工程项目;良种繁育指导、田间检验及种子加工、包装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鉴定、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种子信息收集及种子质量检验;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开展技术培训。
单位负责人:杨玉萍
单位电话: 0917-8210083
(十三)岐山县扶贫信息监测中心
单位职能:健全和推进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运行,指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成效监测。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及时准确监测农户潜在风险、研判纳入、信息采集、精准帮扶,提供相关分析和研究支持,为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化服务。
单位负责人:强胜花
单位电话: 0917-8213274
(十四)岐山县农业机械公司
单位职能:引进及销售新型拖拉机、农机具、农用机械、农机维修配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单位负责人:冯春辉
单位电话: 0917-82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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