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8212027 传真:0917—8212027
投诉、举报电话:0917-8212027
局电子邮箱:qsaj2027@163.com
单位地址:岐山县城凤鸣西路49号(县政府后三楼)
邮政编码:72240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程标准等;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措施,并监督实施;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救灾等工作。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预案,指导各镇、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全过程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原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商务、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王江涛,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陕西岐山人,2002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历任京当镇党委委员、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岐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岐山县枣林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现任岐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编制、计划财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秦亚男,女,汉族,1978年1月出生,陕西岐山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岐山县京当镇农经干事;原岐山县生态民俗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枣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岐山县雍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岐山县扶贫办助推员;中共岐山县委综治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党组成员秦亚男 ,科级督察专员、副局长;现任岐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和安委办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综合监管股。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
罗向阳,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陕西岐山人。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历任蒲村镇任纪委书记;雍川镇任纪委书记;现任岐山县应急管理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项目建设和机关财务工作。分管法治宣教股(党建办)、防灾减灾股、项目办、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黄宗科,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陕西岐山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历任岐山县益店镇武装干事;雍川镇武装部长;青化镇副镇长;益店镇副镇长、纪委书记;现任岐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执法监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监管股、危化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四、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单位印章管理,承担全局性工作和会议的文件、材料、汇报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半年和年终总结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局党委会、局务会、机关干部会等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
3.负责机关干部考勤考评、教育培训和机关节假日值班安排,牵头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创卫、创文等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4.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
5.负责统战部、档案管理、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爱国卫生、民族宗教等工作;
6.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股室负责人:陈影桐,联系电话:0917—8212027。
(二)法制宣教股(党建办)
1.负责局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
2.负责全局纪检监督和党风廉政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培训;
3.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编制、工资福利、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和“岐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网站管理工作;
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灾救灾等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机关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参与机关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的审核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晓辉,联系电话:0917—8215618。
(三)综合监管股(安委办)
1.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
3.定期(每季度至少1次)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贯彻党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省市安排,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等活动;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各类检查、巡查和考核考评工作;
6.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系统直报;
7.根据需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明振华,联系电话:0917—8216379。
(四)安全监管股
1.组织实施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完成检查任务;
2.对全县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粮食等行业(领域)和建材工业园、百万平方米厂房、驻岐部省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进行综合监管,指导监督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
3.指导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专项治理工作;
4.指导协调组织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核查工贸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
6.根据需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宏,联系电话:0917—8213765。
(五)防灾减灾股
1.指导开展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和综合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3.组织开展灾情核查统计、灾情损失评估和会商,按要求统计、发布灾情信息;
4.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接受救灾捐赠,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
6.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做好防灾减灾信息统计和平台维护等工作;
8.做好防灾减灾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等工作;
9.承担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慕巧慧,联系电话:0917—8226077。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搞好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事项;
2.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及易制毒备案工作;
4.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
5.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工作;
6.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吕宁生,联系电话:0917—8216373。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1.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地质灾害等工作;
2.负责全县防汛抗旱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情统计、防汛抗旱效益核查与减灾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对重要河流水系和重要水旱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意见;
3.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县级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专项预案;
4.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通信与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决策保障系统的建设与管护工作;
5.承担防汛抗旱物资采购、调拨等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县防汛防洪工程抢险工作;
6.做好防汛抗旱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7.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管理;
8.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马小欢,联系电话:0917—8210056。
(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范围;
2.依法核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信访、投诉和举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3.依法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地质和水旱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开展行政处罚等工作;
4.配合参与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
5.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统计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做好联合执法、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少锋,联系电话:0917—8210838。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