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水利局是岐山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北大街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2255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对水资源、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和堤防建设工作。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镇区的水事纠纷。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具体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冯广辉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和县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局财审股和凤鸣、大营水务站。
许大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冯广辉同志抓好党的建设,牵头负责全局项目计划申报等前期管理、综合性规划编制与审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水利改革、水行政执法监察、行政应诉复议和赔偿、水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协调(放管服)、依法治县、安全生产、分管联系的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工作、农民工工资保障与企业清欠、全域治水三年行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水利稽查监督统计、优化营商环境、涉企“四乱”治理工作、对应口项目前期、城乡供水改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与维修养护、城乡供水服务监管、饮用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落实、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地下水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局计划股、供水股、水政股,县地下水、水电队、水资源中心、岐山县城乡供水安全中心、节水中心和益店、青化、京当、祝家庄水务站,联系省水务集团岐山县供水有限公司、水建司、秦龙公司工作;对接负责分管口市、县相关部门及单位业务。
王志锋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和局党委会、局务会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牵头负责市县和系统考核、水旱灾害防御(河、湖、库、淤地坝)、水库监管(维修养护)、水库除险加固、信访维稳、爱国卫生(国卫复审)、分管联系的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等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平安综治、扫黑除恶、国安、统一战线、老干部、劳资、档案、驻村帮扶、“联企”帮扶、信息公开、保密、政务督查、新农保水利补贴、“两案”办理、对应口项目前期、中小河流治理与设施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河长制湖长制、河道及采砂监管、水利风景区、水库移民、造林绿化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水防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渭保中心、河务管理站和蔡家坡、五丈原、曹家、安乐水务站,联系岐山县周原水投公司、宝鸡水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岐山县分公司(岐山县标准化砂厂)工作;对接负责分管口市、县相关部门及单位业务。
四、内设机构
县水利局内设6个股室: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计划建设股、水保供水股、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一)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公文管理、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职务公开、新闻宣传、保密、档案、安全、信息等工作。指导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车辆、机关灶、打字室管理工作。
负责人:于萍
联系电话:0917-8212255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局系统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系统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家属院、门卫等管理及机关和系统卫生整治等后勤工作。
负责人:黄稚萍
联系电话:0917-8211156
(三)计划建设股
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县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承担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前期审查审核验收和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协作工作。
负责人:李云让
联系电话:0917-8212373
(四)水保供水股
负责编制全县城乡供水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管城乡供水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指导镇村管理供水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防并公告;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承担全县能源资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县水利扶贫脱贫工作。
负责人:张淑娟
联系电话:0917-8211635
(五)水政水资源股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发展水利普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监测管理等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改革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信息、情报预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执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令苗
联系电话:0917-8214815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保护;负责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和堤防建设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的有关工作;负责新建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洪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马晓光
联系电话:0917-8212296
五、下属单位
水利局共下设26个单位(其中县直单位7个;局属单位19个)
岐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主要职责: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负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及相关科技项目开发推广。
联系电话:0917-8215272
负责人:周浩文
岐山县水电工作队主要职责:承担小型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概(预)算和施工建设的技术指导,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0917-8212662
负责人:薛博文
岐山县水资源事务中心主要职责:管理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负责水资源评价、论证、保护、规划编制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8213404
负责人:麻文强
岐山县水利工作站主要职责: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工程管理、灌溉管理、水政执法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8218341
负责人:巨涛
岐山县地下水管理监测站主要职责:为全县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供服务;负责全县地下水管理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917-8212167
负责人:李锁魁
岐山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岐山县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主要职责:实施渭河生态区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渭河综合规划和生态区治理保护规划编制;岸线管理,滩涂利用专业规划参与及技术指导;渭河建设任务实施;生态区保护、服务、文化教育和技术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917-8771880
负责人:范宏军
岐山县城乡供水安全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城乡安全供水规划设计、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的编写;承担全县城乡安全供水项目建设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提出全县城乡安全供水工程建设意见;指导全县城乡安全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承担城乡供水节水新技术、新规范、 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及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县城乡安全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质量监(检)测和水价收费等工作;承担全县城乡供水安全服务保障和饮水型地方病防治改水工作;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13991767990
负责人:冯龙波
岐山县节水中心主要职责:建设节水工程、推广节水技术、搞好服务咨询、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承担全县节水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和运行管理,以及节水工程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917-8217697
负责人:张怀岗
岐山县城北抽水管理站主要职责:为城北抽灌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北抽灌区水利工程日常维护、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安全监测。
联系电话:0917-8216320
负责人:王波
岐山县北三抽水管理站主要职责:为蒲村、故郡、益店、京当四乡镇农业灌溉提供服务;负责本灌区农业灌溉抽水;负责本站一至四级站变电站、工程设施维护、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工作。
联系电话:13991760056
负责人:贾天福
岐山县河务工作站主要职责:为河道行洪畅通,提供管理保障;负责河道资源管理、防洪保安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联系电话:0917-8778487
负责人:郭辉
岐山县石头河西干渠灌溉管理站主要职责:为石头河西干渠灌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本灌区水利维护、管理和监测鉴定。
联系电话:15091203956
负责人:路智贤
14个乡镇水务管理站主要职责: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保障;负责辖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灌溉管理、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及防汛工作。
凤鸣水务站
负责人:郑宏让 13891709399
故郡水务站
负责人:郑 彬 13649178960
雍川水务站
负责人:付小嵩 18966506008
蔡家坡水务站
负责人:李 锋 18291769766
五丈原水务站
负责人:李宗博 13992720316
曹家水务站
负责人:何小红 13484507846
益店水务站
负责人:仝永忠 13892761258
枣林水务站
负责人:杨权功 15877695601
青化水务站
负责人:郝建仁 15209176358
京当水务站
负责人:巨军利 15891072137
祝家庄水务站
负责人:杨锦辉 13892788381
蒲村水务站
负责人:何 杰 13571745360
大营水务站
负责人:何利辉 13772685453
安乐水务站
负责人:段昭时 1389175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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