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4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1628,传真:0917—8226023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对县级部门和上级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
(八)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徐永强: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审批局党组和局全盘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县政务服务中心。

靳小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争取资金、信访维稳、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市场服务股;协调对接县教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刘新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程项目制度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经济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协调对接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民宗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做好机关文电、会务、干部人事、劳资、学习教育、信息宣传、车辆管理、安全运转、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建、精神文明、目标责任考核、综治、保密、档案、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巨永锋
联系电话:0917—8211628
2.政务服务股
负责教体、卫健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及组织实施;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岐山)管理及“一网通办”工作;统筹推进全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统计,“一网通办”政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等工作。
联系市局政务服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
负责人:张 欣
联系电话:0917—8211819
3.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社、民政、民宗宗教相关划转事项审批;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深化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和流程再造,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协调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联审联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调整、委托、下放及办理过程中法律审查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梳理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县、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案卷评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联系市局运行监管科、法规科。
负责人:方 娟
联系电话:0917—8211276
4.社会事务股
负责宣传,文旅、财政、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有关事项的审批,承担互联网+监管等工作;配合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联系市局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徐鹏飞
联系电话:0917——8212905
5.市场服务股
负责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审核转报等有关事项的审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涉及环境安全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联企帮扶等工作。
联系市局注册登记科、市场服务科、环境安全科。
负责人:杜晓萍
联系电话:0917—8215339
6.经济建设股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人防抗震审查等涉及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发改、市政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事项的审批;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市局工程建设科、交通城建科、农林水务科、规划建设科、投资项目科。
负责人:武永龙
联系电话:0917—8216007
7.党建办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与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
负责人:刘蓝
联系电话:0917—8212416
五、下属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黎斐 联系电话:0917—82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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