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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7-30 09:28:41

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4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1628,传真:0917—8226023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对县级部门和上级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

(八)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徐永强: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审批局党组和局全盘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县政务服务中心。

      分管市场服务股,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徐  静: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股,协调对接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金文昌: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程项目制度改革、争取资金、重点项目建设、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经济建设股;协调对接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靳小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维稳、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协调对接县教体局、县卫健局等单位相关审批事宜。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做好机关文电、会务、干部人事、劳资、学习教育、信息宣传、车辆管理、安全运转、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建、精神文明、目标责任考核、综治、保密、档案、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巨永锋

联系电话:0917-8211628

2.政务服务股

负责教体、卫健等事项的审批工作;统筹推进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争取资金、政务服务统计、“一网通办”、权责清单梳理公开、政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等工作。

联系市局政务服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

负责人:张欣

联系电话:0917-8211819

3.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社、民政、民宗局相关划转事项审批;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调整、办理过程中等法律审查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教育和培训工作,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再造、一件事一次办、案卷评查、12345服务热线等;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联系市局运行监管科、法规科。

负责人:刘蓝

联系电话:0917-8211276

4.社会事务股

负责宣传,文旅、财政、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有关事项的审批,承担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联系市局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徐鹏飞

联系电话:0917-8212905

5.市场服务股

负责企业注册登记、担保机构的设立、商贸服务、质量监督检测等涉及市场服务有关事项的审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矿山矿产开采等涉及环境安全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联企帮扶等工作。

联系市局市场服务科、环境安全科。

负责人:杜晓萍

联系电话:0917-8215339

6.经济建设股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人防抗震审查等涉及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发改、市政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事项的审批;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市局工程建设科、交通城建科、农林水务科、规划建设科、投资项目科。

负责人:武永龙

联系电话:0917-8216007

五、下属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黎斐    联系电话:82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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