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交通运输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办公地址:位于岐山县南大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212141 传真:0917-8212141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意见措施;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贯彻执行中省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的落实;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地方铁路和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冯晓国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盘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交通规划计划、交通战备等工作。主管局财务股,联系岐山公路段。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育峰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道路运输行业及运输企业(含民营)、应急管理、放管服营商环境、交通环保、交通行政执法、公路超限治理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交通运输领域廉洁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监察室、运输股、法安股、执法大队、运服中心,联系宝运司岐山分公司和蔡家坡汽车站。
党委委员、农路中心主任苏扬
负责农村道路养管工作、“四好农村路”常态化创建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宝圣
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公路工程招投标以及县乡村公路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局公路股、项目办、乡村振兴办、协调办,协管局财务股,联系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和关环办。
所有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党务、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讲话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各股室、系统各单位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系统管理工作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落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班子有关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
4.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上级目标责任制考核。
5.负责组织新闻宣传、交通政务信息及信息上报工作;承办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机关接待管理工作。
6.牵头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7.负责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
8.负责组织机关职工集体学习。
9.负责机关日常考勤、加班、值班统计(含三项机制),来信来访接待、机关印鉴管理使用、车辆管理、安全和卫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10.负责系统党建、精神文明、目标责任制考核、统一战线、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晓辉
联系电话:0917-8210355
(二)公路管理股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交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建设、公路养护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申报、下达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养护工程、安防工程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负责审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工作;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4.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交通战备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亢新隆
联系电话:0917-8211900
(三)运输管理股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拟定具体规定和办法,并指导实施。
2.组织编制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道路运输结构改革和调整。
3.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4.指导道路旅客运输管理,统筹班线、公交、出租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5.指导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及实施。
6.组织实施三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和公交站建设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7.指导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8.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工作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 皓
联系电话:0917-8211989
(四)财务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搞好系统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工作。
2.根据相关财经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收集并汇报上级资金拨付动态信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根据资金来源,请示领导后按规定做到及时拨付。
4.负责所管辖会计业务的日常核算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资料。
5.搞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及处置等日常核算工作。
6.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协调工作。
7.负责提供本单位其他部门需要的相关财务信息,其他单位若有需要须经领导同意后给予配合。
8.完成好人事劳资各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雅娟
联系电话:0917-8218019
(五)项目管理办公室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县乡公路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职能,承担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
2.配合公路股做好县乡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
3.负责县乡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按照“五化”标准要求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处于受控状态。
4.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数量的核定及资金兑付,协调有关乡镇政府和部门搞好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负责核定工程数量,审定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及时报送项目建设报表。
7.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
8.及时组织工序间交工验收,做好交、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配合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9.配合省、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国家审核机关以及县局内部的审计、监督检查,提交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资料,落实检查意见和要求。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姚周平
联系电话:0917-8218001
(六)法制安全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局有关决定、决议,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对接法律顾问工作。
3.组织落实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安排全县道路运输、公路施工和公路运行保畅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保障。
4.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信访、维稳、反恐、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妙科峰
联系电话:0917-8213308
(七)乡村振兴办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乡村振兴交通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根据乡村振兴部门交通建设规划和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乡村振兴交通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编制、申报乡村振兴交通工程年度建设计划。
4.负责乡村振兴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干部帮扶等工作。
5.负责审定乡村振兴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造价等工作。
6.监督乡村振兴工程质量和计划执行情况。
7.组织、协调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8.负责年度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的确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巧云
联系电话:0917-8210965
五、下属单位
1.岐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苏 扬 0917-8210085
2.岐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负责人:谢晓东 0917-8212367
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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