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概况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凤鸣镇北环路副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7—8224003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拟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开展产品商品、食品药品等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合同欺诈、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六)负责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按规定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承担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负责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化活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和指导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十四)按规定要求,承担直属、派出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五)在县委的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非公党委书记杨昊轩同志主持局全盘工作。主管系统党建和非公党建、财务和审计工作。联系蔡家坡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卫东同志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综合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分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联系五丈原、雍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令培哲同志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标准监管股、价格监管股。分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联系凤鸣城东、故郡、蒲村、京当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非公党委副书记何恩伟同志分管办公室、非公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分管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工作。联系凤鸣城西、青化、枣林、益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4、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下设15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非公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价格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综合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监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协调、综合材料、印鉴管理、文电、档案、机要保密、车辆管理、考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督办、信息化等工作,统筹协调会务、外宣、精神文明、综治维稳、信访接待、两案办理、舆情管理、爱国卫生、发展规划、节水节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政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孙超群
联系电话:0917—8224003
(二)非公党办(党建办)。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总支、支部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统战和系统内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罗晶
联系电话:0917——8224152
(三)人事教育股。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绩效考核、效能督查、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等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各类资金及执法制服、装备、后勤服务保障、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英
联系电话:0917——8224052
(四)综合监管股。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评议、考核;负责组织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协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亚娟
联系电话:0917——8211153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所有行政执法案件案源、核审、督办、案件信息统计汇总通报、案件审核、案卷归档、案卷评查、案件信息公开等全流程管理,牵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复议诉讼;负责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对外出具涉法证明审核把关;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本局对外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规范与监督;承担法制工作调研;负责依法行政、普法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上级单位指定、转交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组织查处和督办落实。承担与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市场监管清单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亚萍
联系电话:0917——8224169
(六)市场监管股。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公示及信息公示核查;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投资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处置非法集资等有关工作;负责依法实施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指导个私协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监管方面企业服务的制度措施;负责企业档案查询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惠满林
联系电话:0917—8224039
(七)网络交易监管股。负责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经营者信息管理和公示等工作;负责网络直播领域的监督管理;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外卖送餐员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查处网络销售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查处网络市场侵权、不正当竞争和促销等违法行为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承担智慧监管等网络有关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伟
联系电话:0917--8226244
(七)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负责知识产权和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注册、专利申请工作;指导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广告违法行为。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胜利
联系电话:0917—8212571
(九)价格监管股。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对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价格及收费行为进行监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牵头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指导依法查处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邢军宁
联系电话:0917--8212571
(十)质量标准监管股。负责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负责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权限组织产品商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实施产品商品质量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产品商品抽检结果及信息发布。负责联企帮扶工作。指导依法查处产品商品有关违法行为。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标准化政策法规。负责依法组织制定地方、企业标准规范,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负责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文飞
联系电话:0917——8224186
(十一)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工作。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敏妮
联系电话:0917—8224368
(十二)食品经营监管股。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包括饮食摊贩)环节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辖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开展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蔡小勇
联系电话:0917—8224087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隐患整治等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推广应用。负责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新维
联系电话:0917—8224398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负责配合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监测、风险隐患排查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负责禁毒有关工作。承担县发展中医药产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杜芳梅
联系电话:0917—8224102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措施;负责牵头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投诉平台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负责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洁
联系电话:0917——8214315
5、下属单位:
(一)岐山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岐山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晓丹
办公电话:0917—8312315
办公地址:凤鸣镇北环路东段
(二)岐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岐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范少锋
办公电话:0917—8215996
办公地址:凤鸣镇北环路东段
(三)岐山县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
岐山县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负责人:刘晓军
办公电话:0917--8212592
办公地址:凤鸣镇北环路东段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
蔡家坡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吕红科
办公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西路110号
联系电话:0917—8551086
五丈原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周晓晨
办公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南星街
联系电话:0917—8778353
凤鸣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赵伟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召公路南段
联系电话:0917—8212517
凤鸣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于谦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东路47号
联系电话:0917—8212577
雍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上官小龙
办公地址:岐山县岐蔡路马江路口南
联系电话:0917—8330800
枣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昝列红
办公地址:岐山县枣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7—8313025
益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刘天月
办公地址:岐山县益店镇街道
联系电话:0917—8440007
青化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张永
办公地址:岐山县青化镇新建路青化镇人民政府
蒲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刘恩卫
联系电话:0917-8419991
办公地址:蒲村镇政府东隔壁
京当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杨军泰
地址:岐山县京当镇祝家庄街道
联系电话:0917—8422140
故郡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人:张军仓
地址:岐山县故郡镇镇区街道
联系电话:0917—815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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