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12-12 09:08:01

一、机构概况:

岐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在2019年3月县级机构改革中组建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县科学技术局牌子。工信局下辖岐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岐山县科技开发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辖19个支部,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职责。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智能制造和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规上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大企业、大集团建设的步伐。工信局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工业股、运行监测股、科技和信息化股、企业管理股、国资股、计财股。

办公地址:岐山县凤西路27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7-8212413   传真:0917-821162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科技事业发展、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并组织全县工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落实岐山县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重大决定和负责处理日常协调督办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

(四)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科技重大项目,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六)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全县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有关重要事项。

(七)协助上级部门对在岐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负责联系驻岐中省市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扶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汇总全县军民融合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指导军民融合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对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十)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指导全县各部门及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中省市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县级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

(十三)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民生科技工作。

(十四)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保护;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组织拟订统筹全县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和科技推广应用工作。

(十七)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三、领导信息:

工信局党委书记

丁伟宁,负责工信局全盘工作,分管计财股工作;

工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志平,主持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联企帮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运行监测股;

工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卓青,负责工业重点项目、技改投资、项目申报、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产业链、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业股、企业管理股;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股室负责人:刘军锋、李丹

联系电话:0917-8212413

股室职责:

1、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文的登记、传递、催办、保密、立卷归档。

2、负责局党委、局务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依法行政、卫生健康、工会、慈善、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7、负责县政府转交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8、负责档案管理、机关车辆管理、灶务管理等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业股

股室负责人:王宏锁、冯子轩

联系电话:0917-8212553

股室职责:

1、负责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研究提出全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3、负责县重点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强汽车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国家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投资项目申报、争取、监管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5、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7、负责做好全县中小企业预警监测工作,非公经济服务工作,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企业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朱岩、刘小强

联系电话:0917-8216142

股室职责:

1、对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配合联系支持驻岐中省市企业发展,做好中省市企业在生产经营、联合协作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2、指导中小企业、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3.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源头治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民爆行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4、负责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产业发展;

5、负责各类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承办有关招商引资及展销活动;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运行监测股

股室负责人:李亚玲、陈少东

联系电话:0917-8215850

股室职责:

1、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及信息引导;

2、负责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联企帮扶工作;

3、引导组织协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4、负责工业倍增计划实施;

5、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相关政策的落实;

6、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

7、负责新增产能项目培育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科技和信息化股

股室负责人:李伟、巨焰

联系电话:8212455

股室职责:

1、拟订全县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科技项目建议;负责县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省、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的组织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创新服务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产学研、技术合同交易登记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成果推荐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工作,负责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全县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7、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数字经济等工作,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8、负责5G网络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重要事项,协助上级部门对在岐的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监督与服务;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国资股

股室负责人:付刚

联系电话:0917-8212413

股室职责:

1、负责系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企业深化改革工作;

3、负责企业信访接待、信访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4、负责原县属系统企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食盐储备体系、食盐应急预警机制建设;

6、协助抓好原县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计财股

股室负责人:王淑媛

联系电话:0917-8216164

股室职责:

1、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和财务报销制度,做好机关日常财务报销和账务处理工作;

2、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财务政策咨询、财务安全及内审等工作,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做好单位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3、及时分析财政云系统各项指标,准确应用各项指标,对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控制和总结分析;

4、负责局机关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编报工作及预算调整工作;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机关人员、事业人员、离休人员、临聘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等待遇的发放工作;

6、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和系统企业财务内审工作;

7、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管理等工作;做好机关、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住院二次报销工作及离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

8、负责做好国有资产的增加、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会计账务、资产实物等相符;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