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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5-06-05 15:08:03

一、机构概况

故郡镇因境内有故郡寺而得名,辖5个行政村67个村民小组,2.1万人,镇域总面积142平方公里,耕地4.3万亩。素有瓜菜名镇、林果大镇、畜牧强镇、文化古镇、火补重镇的美誉。镇区距县城8公里,2路、6路公交联通镇域,交通便利。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无邪教创建示范镇,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省级非遗特色示范镇、省级耕地保护先进镇、市级平安镇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岐山县故郡镇街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8151004     电子邮件:gj8151004@163.com

二、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

刘宝林: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镇人大和镇人武部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小钧: 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财政所。

  镇人大主席、宣传委员(兼)

张  锐: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宣传和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应急管理(地震)、生态环境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赵丽华:协助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党的建设。负责镇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协、全面深化改革、保密、督查、考核、档案、政法、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司法、禁毒、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科协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党政办、平安法治办,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联系镇派出所、凤鸣法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书记

张  倩: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巡察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纪委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

贺振涛: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文化、教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农业办)、资源环境办。联系镇水管站、教育组、农商行、储备粮公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

刘靖宇:负责民政、卫健、社保、医保、行政审批、残联、红十字会、慈善、供销、商务、市场监管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镇卫生院、供销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武装部长

苏子峰:负责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住建、消防、交通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城建办。联系镇供电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

杨  斐:负责组织、党史、社会工作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商联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管镇党建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亚彬    联系电话:8151004

2.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对接县委、县政府综合性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人大、保密、档案、关工委、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苏彬盛    联系电话:8151004

3.资源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管理、自然资源规划、镇村(社区)规划等工作;负责镇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

负责人:冯  江    联系电话:8151004

4.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禁毒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

负责人:牟小娟    联系电话:8151004


5.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灾情报送等工作;统筹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负责人:张军仓    联系电话:8151004

6.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各类综合技术服务保障性工作;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负责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等工作。

负责人:郭  娣    联系电话:8151004

7.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等工作。

负责人:董国强    联系电话:8151004

8.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负责人:雷  杰    联系电话:8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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