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枣林镇位于岐山县城东南16公里,东邻扶风县午井镇,南接眉县马家镇,因史载唐代塬上树木茂盛、枣树成林,因此得名。全镇共有9个村63个村民小组,9700余户,35000余人,总辖面积44.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万亩。主导产业以农牧业、建筑业为主。
办公地址:岐山县枣林镇张强路北50米。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鼓励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6.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信息
曹永辉,党委书记,负责镇党委全盘工作,主管人大、武装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抓枣林村。
王凯迪,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镇政府全盘工作,主管财政、审计、统计,联系镇财政所、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包抓罗局村。
蔡恒,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宣传(精神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教育、发改(重点项目、大数据等)、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办)、市管所,联系镇教育组、供电所、粮站,包抓贾家村。
段小芳,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政协、工会、考核、共青团、妇联、科协、档案、保密、改革、督查、政务公开、国家安全、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办)、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政办)、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综治办、禁毒办),联系镇派出所、法庭,包抓安家庄村。
郑亚超,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包抓范家塬村。
杨霄,副镇长,负责民政、慈善、残联、卫健、医保、人社、行政审批、城建、交通、自然资源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卫健办、社保所)、资源环境办公室,联系镇卫生院,包抓尉迟村。
樊平利,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工作,分管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联系镇水管站,包抓神差村。
李新博, 武装部长,负责武装、退役军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保、气象、商务、工信、供销、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联系镇供销社、包抓北营村。
于亮,组织委员,负责组织、统战、民族宗教、基层政权建设、社工、关工委、老干、工商联等工作,协助段小芳同志抓好党建、考核等工作,包抓仝寨村。
四、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纪委办: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党建办: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老干、关工委、工商联等工作。
人大办:主要负责人大、宣传、网络安全、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文化、教育等工作。
负责人:岳让林 姚振浩 王启鹏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2.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党政办: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对接县委、县政府综合性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编制、政协、改革、督查、考核、团委、妇联、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热线、信息、档案、保密、科协、优化营商环境、工会、公车管理、值班、考勤等工作。
负责人:李峥耀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经发办:负责发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统计、行政执法、双替代等工作;统筹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文超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3.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灾情报送等工作;负责商务、工信、供销等工作。
负责人:牛东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4.资源环境办公室
主要承担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管理、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城建、交通等工作。
负责人:刘维锋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5.平安法治办公室
司法所: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等工作。
负责人:路海娟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综治办:负责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张金刚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禁毒办:负责禁毒工作。
负责人:王卓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6.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负责人:杨凤玲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7.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等工作。
民政办:负责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慈善、残联、老龄、幸福院、统战、民族宗教、残联等工作。
社保所:负责就业创业、退役军人事务、养老、行政审批、市场主体登记等工作。
卫健办:负责卫健、计生、医保等工作。
负责人:黄永利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8.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各类综合技术服务保障性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负责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服务;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等工作。
负责人:唐少龙 联系电话:0917-83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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