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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陇刚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8 09:43:59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7月2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陇刚为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

王花妮为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付    钊为岐山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苟登攀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职务;

杨慧敏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亚娟岐山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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