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因机构更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岐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2024年7月2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少博、杨恩娟、贾锁平、王军林、李小东、梁文仓、李官科为岐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兵强、李武利、上官超、李鹏辉、王维花、王媛妮为岐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钊锋、胡一乔、张淑萍、张宗科、马国强、范宏杰、鲁东为岐山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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