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1-00107 | |
|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9-01 |
|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岐山县城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岐政发〔2021〕9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岐山县城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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