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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6-00006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4-23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岐政办函〔2026〕29号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30 09:51: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科学有效做好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持续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全面落实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提升风险管控和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年“零伤亡”的目标。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现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70处,主要分布在秦岭北坡山前地带、渭河北侧黄土台塬塬边斜坡带、雍水河至小韦河沿线谷坡地带,具有点多、面广、地理位置分散的特点。其中,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详见附表1),包括崩塌13处、滑坡5处,涉及蔡家坡镇12处、凤鸣镇3处、益店镇3处;地质灾害风险区52处(详见附表2),包括高风险区18处、中风险区34处,涉及蔡家坡镇36处、凤鸣镇8处、益店镇1处、故郡镇2处、蒲村镇2处、枣林镇1处、京当镇2处,直接威胁全县29个行政村、690户共2590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2026年气候总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2026年1至10月,全县降水总量为580-660毫米,较常年偏多0-1成。其中,冬季(1-2月)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1-2成;春季(3-5月)较常年偏少0-1成;夏季(6-8月)较常年偏多1-2成;秋季(9-10月)较常年偏少0-1成。

(三)2026年重要气候事件预测。预计春季第一场≥20.0毫米的透墒雨出现在4月上中旬,较常年同期略偏早;初夏汛雨出现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早;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有10天左右的轻度伏旱,出现日期较常年略偏早;9月上中旬开始有秋淋天气,出现日期偏早,强度略偏弱;2026年初霜冻将出现在10月下旬,接近常年。同时,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县发生阶段性、区域性暴雨洪涝和极端短时强降水的可能性较大,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密度将呈高发态势,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重点防范时期。根据县域地质条件和气候特点,预计2026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至10月。其中,6至8月因强降雨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9至10月因持续连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灾害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

三、任务分工

各镇: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建立救灾队伍,落实物资储备,并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凤鸣镇、蔡家坡镇、益店镇、故郡镇、蒲村镇、枣林镇、京当镇要在5月1日汛期前,根据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镇年度地质灾害实施方案,落实隐患点及风险区的责任人、监测员(巡查员),完成全县70处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张贴及《防抢撤预案》的制定工作,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汛期内,各镇要在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拉设警戒线、设置硬隔离等有效防范措施,并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全覆盖避险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各镇要组织村组干部及一线监测员(巡查员)履职尽责,强化日常“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机制。遇持续降雨和强对流天气时,要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信息“123”响应机制要求,叫应村组负责同志及一线监测员(巡查员),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受威胁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旦发现成灾迹象或监测设备发出警报信号,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及时启动“防抢撤”预案,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转移,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封闭危险区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转移。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及时做好应急除险工作,消除风险隐患。凤鸣镇、蔡家坡镇、益店镇、蒲村镇要在汛期前对历年来已治理并移交管护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一次详细巡查排查,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汛期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因管护不到位而引发次生灾害。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气象预警信息,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除险资金和物资,保障撤离群众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好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保障。联合技术支撑单位,扎实做好全县隐患点及风险区的汛前技术排查、汛中技术应急支撑和汛后技术核查工作,督促各镇及时制定并张贴《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抢撤预案》,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指导各镇开展“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对出现险情的危险区域提供应急除险技术支撑,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防灾自救意识。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治理工程,逐年减轻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压力。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分析预测,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地质灾害防范提供气象支撑。

县财政局: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县级财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技术支撑、宣传培训以及群测群防监测员、巡查员补助经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区域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戒严、安全保障等工作。紧急情况下,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做好医疗救助和防疫工作。

县电力局: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供电设施,恢复受灾区域电力供应。紧急情况下,做好电力设备调度,保障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县教育体育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防灾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聚焦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持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隐患演变为灾情、灾情造成伤亡。

(二)构建群防体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县、镇、村、一线群测群防员四级责任体系,建立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防治工作。要狠抓“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闭环管理,压实群测群防各环节责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切实增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控。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落实。既要管住现有的隐患点,又要盯住风险区,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立足辖区和行业实际,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主汛期及重要时间节点,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对发生的灾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地质灾害信息,贻误时机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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