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6-00015 | |
|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08-07 |
|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江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岐政发〔2026〕17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经2026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江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贺安强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兼);
黄源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锐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潘宗让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谭涛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朱千钧同志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鸿忠同志任县医院院长,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黄睿哲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免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杨永辉同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巧蓉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平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振宇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蔡苏林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超同志县医院院长职务。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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