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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5-00011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06-27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红哲等任免职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岐政发〔2025〕14号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红哲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7 17:3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经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红哲为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宏生为岐山县司法局局长;

杨永辉为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伟妮为岐山县审计局局长;

孙  强为岐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建新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红哲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云洲岐山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蔡伟妮岐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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