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4-00056 | |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07-29 |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陇刚等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岐政发〔2024〕15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经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
王陇刚任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
王花妮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付 钊任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苟登攀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职务;
杨慧敏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亚娟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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