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3010806905N/2022-00077 | |
发布机构: 岐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4-28 |
名 称: 岐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岐山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岐山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图解:《岐山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岐山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做强汽车产业、做大“一碗面”、做活周文化、做靓“一城两区”四大战略,充分发挥县域商业体系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带动力,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着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利用3年时间,在县城建设1个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1个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在9个镇各建1个镇级商贸中心,在106个行政村各建设改造1个新型连锁便利店,新增760家农村网商(店),电商人才培训累计3000人次。到2025年,实现“镇镇有商贸中心、连锁商超,村村有便利店、有快递服务站”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健全农村商业网络
1.优化县域商业设施。坚持以县城为中心,不断强化综合商业服务能力,积极争创省级商业示范县。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引导连锁品牌销售终端下沉,引进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提升县域消费市场供给能力、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2022年—2024年,在凤鸣工业园区内建设县级商贸物流服务中心,配套专业仓储、智能分拨、共同配送等设施设备。对太平市、凤东路商业步行街、金凤路餐饮一条街商业圈进行提升改造、亮化美化,引进品牌服装、家电、特色美食企业入驻,带动商业圈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对蔡家坡凤凰路商贸集中区的规划引领、产业布局,打造特色美食一条街,小商品批零一条街。对天利花物流园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园区规模,满足县城及周边地区物流配送需求。(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发改局、邮政分公司,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凤鸣镇、蔡家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造镇级商贸中心。整合供销、交通、邮政、农业系统土地、设施、渠道等资源,结合镇域产业特色,引导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在镇区建设改造集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于一体的镇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创新运营服务模式,推动生活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机租赁、金融服务、快递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采取直供直销、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模式,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不断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在9个镇规划建设镇区商贸中心,引进大型规模化商贸企业入驻,全县每年推荐1—2个商贸示范镇,争取中省商贸类财政资金项目扶持。(各镇、县商务局、供销联社、交通运输局、邮政分公司、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升级农村商业网点。引导大型商贸零售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直营连锁等形式,建设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按照“六个一”标准(即: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发展新型连锁便利店,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依托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整合邮政、“三通一达”等快递配送资源,建设物流配送站,面向“三农”提供商品供销、物流配送、快递代寄等综合服务。各镇每年至少打造2个商业示范村。(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联社、交通运输局、邮政分公司、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市场活力
4.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提高农业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带动能力。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壮大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行业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农业社会化生产所需的农机、农技、植保、农电等服务,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配合)
5.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深入发展连锁经营,建设县镇村一体化商业网络。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实现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引导实体商业网点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增强场景化、立体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综合型商业服务。(县商务局、工信局、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农村商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商业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培训计划,依托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等师资力量,以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为重点,举办大规模、多层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加强培训资源共享利用。强化实践操作,举办创新创业、电商直播等技能大赛,提高技术转化率。搭建对接平台,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各镇每年培训2—3场次,培训人数300人次以上,不断提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农村市场供给,释放县域消费潜力
7.改善农村生活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服务设施和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各类服务载体建设和信息化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县镇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生活服务体系,依托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载体,汇集客流、物流和信息流,提供餐饮、文化、金融等综合服务。推动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开展老人陪护、助餐和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农村设点,向农民提供城乡同质化服务,提升农村生活服务水平。(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增强县域文旅服务能力。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打造生态观光园、农业采摘园、民俗文化园、农事体验园等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完善农家乐、汽车营地、乡村民宿等配套设施,开发自驾游、乡村游、山水游等精品线路,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推动商贸与旅游、文化、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镇村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创新举办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展销与消费帮扶有机结合,推动农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9.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为基本,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向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区、农业示范园区布局,促进“产购储加销”有机衔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保护。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切实保障消费安全。(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开展农业品牌塑造培育、推介营销和社会宣传等活动,围绕做大“一碗面”,做强县域公用品牌,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业产业化企业品牌,争创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经营主体品牌建设能力,充分挖掘品牌内涵,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打造岐山特色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特色农产品销售专馆、专区、专柜建设,支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化销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增值空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理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布局,提升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11.培育建设产地市场体系。持续巩固安乐猕猴桃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设成果,推进益店、青化苹果、鲁家庄小麦、南山花椒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商务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节点布局。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支持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田头公益市场,提升供应链末端服务功能。推动供应链创新发展,支持邮政、“三通一达”、大型电商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平台经济等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加快综合物流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商务局、发改局、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农资市场建设,保障农业生产经营
13.健全农资流通网络。主动适应农资市场发展变化和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需求,积极调整农资网点布局。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享,采取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市场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等服务。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县供销联社负责)
14.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租赁、测土配肥、农技推广等社会化服务,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支持供销系统、邮政网点巩固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不断增强农资行业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能力。(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邮政分公司、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城乡双向循环
15.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创新举措,完善体系,实现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全覆盖。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建立县域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深层次、多元化培训,优化电商就业环境,年培训800人次,带动就业创业500人。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邮政分公司、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发展物流共同配送。完善县镇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供销、交通、邮政、农业等系统和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县级综合物流园区、镇级商贸中心和村级物流配送站建设,配套专业仓储、智能分拨等设施,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强化农村物流配送承载能力,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县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邮政分公司等、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创新对接模式,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精准对接。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倾斜。加强城郊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地产地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供销联社、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18.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完善商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积极开展“春雷”“护苗”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质量公开承诺制度,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供销联社、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属地管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组织编制镇村商业网点规划。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结构和功能,实事求是确定商业设施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属地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土地保障。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根据不同项目用途合理安排用地,依法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可通过依法出让、租赁方式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农产品市场新增用地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保障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省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支持。将县域商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镇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县镇村商业设施和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县财政局、商务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开发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为中小市场主体提供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小额贷款服务,共同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人行岐山县支行负责)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商务局要统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县镇村商业体系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业务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考核,形成县镇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各任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计划
2.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计划表
3.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标准
附件1
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计划
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按照省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市商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特提出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持续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提升电商服务功能,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带动力,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2年—2024年,在凤鸣工业园区新建一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在蔡家坡改造建设一个区域物流配送中心,打造凤鸣、蔡家坡商业圈。在9个镇各建一个镇级商贸中心,在106个村各建设改造1个新型连锁便利店,全面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各镇有商贸中心、各村通快递”的目标。到2025年,城乡商贸市场规划布局完善、一体融合,县、镇、村三级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形成。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7.5%以上,新增760家农村网商(店),电商人才培训累计3000人次,创造就业岗位5000人次。
三、整体布局
按照“县城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各镇有商贸中心、各村通快递”的工作要求,以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为导向,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镇区为重点、村组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一)县域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1.在县凤鸣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配套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通过引进全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实现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需求。
2.对凤鸣市场进行改扩建,争取省市财政扶持资金,打造以品牌服装、棋琴书画、茶社酒吧、休闲娱乐、大众餐饮、商场超市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发展城区夜间经济,打造“岐山不夜城”。
3.在凤鸣工业园区科创产业园做强电商网络销售产业,改造提升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孵化电商产业,强化电商服务,加强人才培训,建设一站式综合性电商服务中心。
(二)县域商业圈建设
1.打造太平市、凤东路商业步行街、金凤路餐饮一条街、凤鸣古街区域繁华商圈,提升改造基础设施,亮化美化街区环境,宣传引进品牌服装、家电、特色美食企业入驻,带动商业圈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2.打造蔡家坡商圈,一是以华乐集市、凤仪国际、大森超市等为核心区域的商品批零餐饮商圈;二是以五丈原片区、高铁站为核心区域的休闲文化娱乐商圈;三是以时代广场、凤凰未来城为核心区域的综合商贸商圈。规范餐饮一条街,亮化美化街区环境,支持文化娱乐等多种业态入驻商业综合体。
(三)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1.在蔡家坡镇百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东侧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工业品及原材料集中仓储配送。
2.在凤鸣工业园区食品产业园建设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并引进三条生产线,实现农产品深加工。
(四)县域旅游景点商贸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以提高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对周文化景区和三国小镇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加快旅游商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托底,以天缘醋业为依托,提升工业旅游服务品位。以擀面皮生产基地为基础,强化乡村旅游商业化功能,促进岐山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发展。
(五)镇级商贸中心建设
整合供销、交通、邮政、农业系统土地、设施、渠道等资源,结合镇域产业特色,引导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9个集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于一体的镇级商贸(物流服务)中心,推动镇级生活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机租赁、金融服务、快递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
(六)村级新型连锁便利店建设
整合优化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按照“六统一”标准(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发展新型连锁便利店,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需求。全县每年建设改造新型连锁便利店35个以上,2024年底前106个行政村全部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商业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全面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各镇成立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督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配合做好全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将县域商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2—2024年县级财政资金安排不低于200万元支持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用地保障,对重点商贸项目优先给予土地建设指标。积极争取政策,做好国家和省市服务业与商贸流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取批发零售业改造升级、供应链管理创新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突出产贸联动与城市商贸特色,强化组织推进。评选一批商贸中心、新型连锁便利店新建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加强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宣传。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单位、镇村商业体系发展目标,分解细化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实抓细体系建设工作。县商务局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强日常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县镇联动的工作合力。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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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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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县(区) |
镇 |
村 |
县(区) |
镇 |
村 |
县(区) |
镇 |
村 |
|||||||||||||||||||||||||||||||||||||
综合 服务 |
区域 |
新增 |
电商 |
商贸 |
新型 |
综合 服务 |
区域 |
新增 |
电商 |
商贸 |
新型 |
综合 服务 |
区域 |
新增 |
电商 |
商贸 |
新型 |
||||||||||||||||||||||||||||
合计 |
1 |
1 |
260 |
1000 |
2 |
30 |
0 |
0 |
240 |
1000 |
3 |
35 |
0 |
0 |
260 |
1000 |
4 |
41 |
|||||||||||||||||||||||||||
凤鸣镇(19) |
1 |
0 |
47 |
150 |
1 |
4 |
0 |
0 |
44 |
150 |
0 |
6 |
0 |
0 |
47 |
150 |
0 |
9 |
|||||||||||||||||||||||||||
蔡家坡镇(26) |
0 |
1 |
63 |
150 |
1 |
5 |
0 |
0 |
59 |
150 |
0 |
8 |
0 |
0 |
63 |
150 |
0 |
13 |
|||||||||||||||||||||||||||
雍川镇(13) |
0 |
0 |
32 |
100 |
0 |
4 |
0 |
0 |
29 |
100 |
1 |
4 |
0 |
0 |
32 |
100 |
0 |
5 |
|||||||||||||||||||||||||||
益店镇(10) |
0 |
0 |
25 |
100 |
0 |
3 |
0 |
0 |
23 |
100 |
1 |
3 |
0 |
0 |
25 |
100 |
0 |
4 |
|||||||||||||||||||||||||||
蒲村镇(7) |
0 |
0 |
17 |
100 |
0 |
3 |
0 |
0 |
16 |
100 |
1 |
3 |
0 |
0 |
17 |
100 |
0 |
1 |
|||||||||||||||||||||||||||
青化镇(8) |
0 |
0 |
20 |
100 |
0 |
3 |
0 |
0 |
18 |
100 |
0 |
3 |
0 |
0 |
20 |
100 |
1 |
2 |
|||||||||||||||||||||||||||
枣林镇(9) |
0 |
0 |
22 |
100 |
0 |
3 |
0 |
0 |
20 |
100 |
0 |
3 |
0 |
0 |
22 |
100 |
1 |
3 |
|||||||||||||||||||||||||||
故郡镇(5) |
0 |
0 |
12 |
100 |
0 |
2 |
0 |
0 |
11 |
100 |
0 |
2 |
0 |
0 |
12 |
100 |
1 |
1 |
|||||||||||||||||||||||||||
京当镇(9) |
0 |
0 |
22 |
100 |
0 |
3 |
0 |
0 |
20 |
100 |
0 |
3 |
0 |
0 |
22 |
100 |
1 |
3 |
|||||||||||||||||||||||||||
附件3 |
|||||||||||||||||||||||||||||||||||||||||||||
岐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标准 | |||||||||||||||||||||||||||||||||||||||||||||
类别 |
建设 |
建设地点 |
建设数量 |
建设目标 |
规模 |
功 能 |
设施设备 | ||||||||||||||||||||||||||||||||||||||
县城 |
改造 |
县城商业集聚区 |
1个 |
实现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需求。 |
1.经营面积一般在20000㎡以上; |
基本功能: ②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2.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镇村提供批发、零售和配送服务,满足县域居民大部分消费需求。 4.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金融等业态服务。 |
1.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
|
建设 |
建设地点 |
建设数量 |
建设目标 |
规模 |
功 能 |
设施设备 | ||||||||||||||||||||||||||||||||||||||
|
整合 |
县城规划区域内 |
1个 |
促进主要快递企业等市场化合作,实现信息、配送等融合发展。开展共同配送,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和农产品上行统仓共配。 |
1.建设改造经营面积一般在5000㎡以上,其中仓储面积不小于2000㎡; |
基本功能: |
1.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
类别 |
建设 |
建设地点 |
建设数量 |
建设目标 |
规模 |
功 能 |
设施设备 | ||||||||||||||||||||||||||||||||||||||
镇级 |
建设 |
镇商业 |
9个 |
满足镇域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 |
1.建设改造经营面积一般在800㎡以上; |
基本功能: |
1.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
类别 |
建设 |
建设地点 |
建设数量 |
建设目标 |
规模 |
功 能 |
设施设备 | ||||||||||||||||||||||||||||||||||||||
村级 |
建设 |
村人口 |
106个 |
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需求。 |
1.经营面积在30㎡以上; |
基本功能: |
1.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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