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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09:0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凤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凤鸣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条,根据机构人员调整,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凤鸣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强化审核监督,动态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更好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矩阵,强化渠道整合联动。线上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各镇快讯栏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在岐山先锋、岐山融媒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余篇;线下在镇便民大厅增设政策资料查阅架2个,分区摆放政策手册、办事指南、流程清单等资料,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按需取阅,切实让政府信息精准覆盖各类群众、直达基层末梢。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保密审核排查,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及保密知识培训,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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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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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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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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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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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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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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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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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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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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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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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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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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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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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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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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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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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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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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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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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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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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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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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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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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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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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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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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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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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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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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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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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与群众需求贴合不够,对群众关心的惠农补贴发放、乡村振兴项目进展等信息公开不够。二是村级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村规范到位,个别村流于形式。

在今后工作中,凤鸣镇将聚焦民生重点,细化公开目录,明确惠农补贴、村级财务、乡村振兴项目等领域的公开内容、时限、主体,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公开流程全规范、公开信息全透明。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衔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村级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村(居)严肃通报问责。同时,将惠民资金发放、困难救助等事项纳入镇统一公开管理,严格落实动态更新机制,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数据更新精准、群众查询便捷,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鸣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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