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岐山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可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shan.gov.cn)下载电子版。
一、概述
2018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重点,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核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严格监督考核,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齐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流程,规定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县、镇、部门、社区(村)互联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以人民需求为主导,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立足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引导群众网上办事,全力做好网站内容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严格对照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开展网站绩效评估自查工作,网站增加了“学习青年习近平、扫黑除恶、五法宣传、时代楷模公益广告”等专题栏目。不定期安排专人对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办事表格、附件下载、图片显示及链接的可用性进行检查,使网站整体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全县公开信息数量不断增加,公开范围持续扩大,群众关注度和点击率不断提升。同时,多方征集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栏目和功能,2018年2月1日,县政府门户网站新版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改版后的县政府门户网站设7个一级栏目、37个二级栏目、131个三级栏目,增加了主题类目、公开期限、首次公开时限、公开属性、公开载体等属性条目,并在信息正文前增加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公开类型、来源等八个信息公开属性条目,实现了发布公文格式和新闻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便于群众获取和使用。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网站栏目动态更新力度,为高效服务群众奠定了坚实基础。8月份,根据中省市要求,印发了《岐山县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了相应协调机制,确保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试点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10357条,其中新闻类信息3782条、信息公开5941条、服务类信息63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694条。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报道,采编信息315条,全面宣传重点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服务对象,多形式公开服务群众。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积极创新和丰富公开载体,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政府各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单位LED屏、公示公告栏、展板、宣传彩页等形式公开宣传政府信息,利用“凤鸣岐山”“在岐山”及各镇、各部门微博微信群发布政务信息。“双微平台”坚持常规发布、专题系列发布相结合模式,从政务信息、重大决策、惠民实事、便民信息、美食文化、文物旅游等方面向网民展示高质量发展中的新岐山,专题内容多次被省市媒体和广大网民转发。微博“凤鸣岐山”发布政务信息1673条,微信“在岐山”发布信息1847条,简报发布10期;9个镇和52个部门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3984条,及时为群众提供了各类便民资讯、政务新闻、政策解读等信息。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惠民便民能力。坚持把办理网民留言作为听民意、汇民智、解民情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办结率和办理质量,扎实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县长信箱”栏目共收到群众来信490件,予以全部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网站公开,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各类问题。1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镇政府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在线”活动的通知》,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镇政府活动9期,收集意见建议48条,全部办理答复并在网上公开。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政务在线活动22期。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网上征集调查17期,极大调动了群众参与政务活动的积极性。(五)坚持以政务公开试点为抓手,增强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以有效获取为目标,搭建一个平台。按照“五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发布25大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标准及内容,实现了县、镇、社区 (村)三级联动,编制了岐山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县、镇、社区 (村)三级标准规范。为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各镇、各部门、各社区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宣传方案,扎实开展为期一月试点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调查问卷、现场答疑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和政务服务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安排部署,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试点验收工作,8月初,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试点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各试点单位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确保试点工作真正的取得实效,为人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是以实用高效为目的,精造两套流程。以政务公开角度审视和促进政务流程再造,制定了岐山县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部门办事服务流程体系。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包括重大决策公开流程、执行公开流程、管理公开流程、办事服务公开流程、结果公开流程、政策解读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13项,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优化制定了部门办事服务流程126项,方便企业和群众高效办事。
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厘清三级清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重点,下放权限,压缩时限,形成县、镇、社区(村)“三级事项”标准规范,编制了办事指南,规范公开清单,并实现动态调整。目前,国办试点9个领域公布事项标准60个,发布信息1765条;扩展领域16个,公布事项标准61个,发布信息2570条;镇级公开事项62项;社区(村)级公开事项27项。
四是以群众满意为方向,突出四个结合。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综合水平,坚持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不断扩展公开范围和深度,丰富公开内容和载体,加大互动交流对接,方便群众网上办事,便于群众参与和监督。以公开促简政放权,促进政风行风及干部作风转变,树立阳光高效政府形象。
五是以试点工作为抓手,深化引领“五公开”。强化公文办理环节“五公开”,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审核时标注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注明法律依据。强化办会环节“五公开”,制订出台了《岐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公开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县政府常务会议事项进行讨论、审议,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民生事项预公开,先后发布决策公开信息122条。扎实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关执行措施等情况,发布有关信息186条。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公开试点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性住房等监管信息350条。全面推进服务公开,优化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围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方面不定期开展“六进”活动,先后开展各类专题宣讲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营造良好公开工作氛围。积极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布公开信息126条。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先后被中国产经新闻、陕西日报、陕西传媒网、陕西网、宝鸡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和转载。
(五)坚持以信息安全为准绳,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岐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做到了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强化落实《岐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做好机房管理、网站维护、内外网安全等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申请批办程序对各单位业务用网进行接入,规范了全县电子政务用户终端IP地址。建立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定期与专业机构对接,全面做好安全监测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随时对网络设备、网络舆情、官方微博、微信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报告、处置,确保了网络、网站、舆情安全,全年上报舆情信息479条。
(六)坚持以务实高效为宗旨,确保公开常态化。对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周督促、月通报、季考评监督机制,经常性开展上门培训,面对面讲解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政务信息编写、网站内容保障、图片处理及网络安全操作等知识。4月份组织对全县信息公开情况及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重点部门进行培训指导,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使基层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8月份针对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单位逐栏目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个栏目按照网站考核要求做到及时更新。12月底,依照自查、网上检测、日常内容保障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以考核倒逼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试点平台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电子屏、公开查阅点、公开栏及新媒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全县各级主动公开信息56236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357条,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1403条,通过电视、简报、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4984条,在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和村务信息19492条,全方位宣传推介岐山政务公开工作,树立了公平、公正、阳光政府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条(其中当面申请受理9条、网上受理10条、信件0条),全部依照程序及时受理答复,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四、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05件,受理县政协委员提案138件,分别交由9个镇和52个县级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办复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满意,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栏目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也无乱收费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省市充分肯定,但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均衡,未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二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方面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文件还不够;四是各试点领域在县级层面公开的信息面不均衡、不全面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创新举措,分类施策,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各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力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规范政府网站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全国网站普查及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不断完善栏目要素,规范栏目名称及信息发布格式。常态化开展好“政务在线”“调查征集”等互动栏目,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始终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展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一条龙服务,拓宽便民服务通道,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互动功能,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各镇、各部门之间的网上办公机制,实现网上交办、即时受理、限时回复、跟踪督办,使网上办事更加快捷便利。五是持续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动承担全领域试点工作的部门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公文公开发布等方面机制创新,扩大范围、提高频次、拓展深度,向镇、社区(村)延伸,努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标杆。六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考核。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体系,把日常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落实和年终评比相结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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