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岐山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可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一.概述
2015年,在市政务信息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为重点,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齐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各镇、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安排了负责人员,规定了公开时限,落实了工作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镇、部门互联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8月底前完成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公开指南的修订完善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制订了《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和《全县政府网站普查方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岐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暨网站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指导全国网站普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主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依规,高效运行。
(三)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工作。
一是图文并茂晾晒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宝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文件,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从公开内容、发布形式、牵头部门、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并在政府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集中进行晾晒。
二是扎实开展网站绩效评估。对照网站普查及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开展网站绩效评估自查,增加重点栏目、规范栏目名称、完善栏目要素、丰富栏目内容、提升检索功能,全面提升网站功能和水平。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政民互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在县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25期,办理回复县长信箱群众来信323条,在网上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和在线调查12期,组织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活动6期,收集办理意见建议33条,有效保障了公民参政议政权利,提高了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四是发挥新媒体效应。规范管理政府官方微博,通过新浪、腾讯、新华“凤鸣岐山”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500余条,上报市微博信息480余条;推行管理“掌上岐山”手机客户端,全年共发布信息630余条,全面打造政民沟通新平台。
五是扎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岐山县政府舆情监测工作制度》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阅网,第一时间查清舆情事实,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舆情,及时规范公布处理结果,不断提升网民满意度,全年上报舆情信息194期460余条。
(四)深查实改,普查成效显著。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全国网站普查工作要求,丰富了网站内容,突出了网站实用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网站普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确保网站内容保障的连续性。对更新缓慢的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国土资源、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做到政府网站(子站)每个栏目都能及时更新。
二是对纳入普查范围的13个单位网站和未纳入普查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链接的7家自建网站,按照普查要求查找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全面优化栏目,对各镇、各部门子站和信息公开子页面各栏目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确保政府网站栏目全面优化提升。
三是严格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落实审查责任,严把政府信息源头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四是全县各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建立信息保障协调机制,健全网站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水平,树立岐山阳光政府形象。
(五)强化考核,提升公开质量。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政府网站绩效考评细则,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要求,坚持日常网上检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确定专人对各镇、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根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2015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6场次,参加培训人数320多人次。6月3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府网站普查暨网络管理工作会议,重点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围绕政府网站普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微博、网络操作技术等方面知识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全县各镇、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同时,组织开展了不同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内容保障的培训,通过多形式、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电子屏、公开查阅点及公开栏等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一年来,全县各级主动公开信息36407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2672条,通过电视、广播、电子屏、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6501条,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开政务信息和村务信息7234条,上报市政务信息网信息660条,均全部采用,全方位宣传推介了岐山,树立了岐山阳光政府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电话18条、网上2条、信件2条),全部依照程序及时受理答复,做到了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也无乱收费情况的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住房、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紧密联系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功能还需改进和提升。三是常态化开展政民互动少,“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互动栏目开展形式单一,网友参与率不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举措,分类施策,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统一各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通过现场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员工作能力和素质,力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搜集、审查、发布等网站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展示,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规范政府网站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全国网站普查及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不断完善栏目要素,规范栏目名称及信息发布格式,经常性开展好“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互动栏目,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始终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展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一条龙服务,拓宽便民服务通道,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互动功能,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各镇、各部门之间的网上办公机制,实现网上交办、即时受理、限时回复、跟踪督办,使网上办事更加快捷便利。五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标体系,把日常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落实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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