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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15:03:44

2025年,县医保局紧扣医保事业发展大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涵,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实效,让医保政务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桥梁,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6条,“宝鸡医保”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条,以精准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依申请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股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签后再统一发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医保系统本级预算单位所有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定期更新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使相关人员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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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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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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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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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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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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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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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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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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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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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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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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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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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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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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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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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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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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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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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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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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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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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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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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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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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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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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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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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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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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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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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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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部分短板,公开内容与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流程等群众高频需求匹配度不足,线下宣传覆盖不够全面,对老年群体等线上操作能力较弱的群体触达有限,且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可视化、案例化呈现不足导致群众理解难度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精准梳理群众咨询量靠前的10类高频事项,编制《医保高频业务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定向公开,同时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组织 “每月一场现场咨询” 活动12场次,累计服务群众800余人次,还制作医保政策图解5套、短视频9条,编制《医保政策解读案例集》,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宣讲活动12场,有效提升了老年群体政策知晓率和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准确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岐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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