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岐山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11:2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岐山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公布、归档等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对外发布信息,无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性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条信息的发布均做到严格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不及时、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培训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二是持续拓宽公开覆盖面,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三是提升公开实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投诉和建议,明确回应时限和责任主体,及时化解疑虑、凝聚共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岐山县林业局

                            2026年1月20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