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10:37:51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最新部署,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持续提升政务透明度为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岐山县南大街城建大厦,邮编:722499,电话:0917-8212512,邮箱:qsxzjj6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发表政务公开信息8条,公开办理县长信箱17条、信访件19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按要求进行答复。

(三)部门信息管理

把政务公开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相结合,抓好部署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部门信息管理,及时修改错误,确保发布内容的规范性、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岐山住建”微信公众号的完善与运用,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82条,我局未开通工作网站、微博等其他政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报送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确保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化、合理化。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复核”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失泄密事件,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零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

/

/

/

/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

/

/

/

/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

/

/

/

/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3.其他

8

/

/

/

/

/

8

(七)总计

14

/

/

/

/

/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

/

/

2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跨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效能有待增强;二是政策解读深度不足,部分公开的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立足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将职责明确到股室、到人,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学习,提升整体公开效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政务公开网站等平台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