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生态环境部、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美丽中国建设”核心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监管、环评审批等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年刊发各类信息27条,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检查企业310余户,严查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办理各类投诉60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受理办复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并制作成宣传牌公开上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全年累计更新空气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环评及热点预警排查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坚持做到对经常性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二是组织开展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为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县政务公开办,对指出的问题及时更正,力求将不涉密、重要事项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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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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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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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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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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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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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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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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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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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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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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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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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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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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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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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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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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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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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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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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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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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规范等,二是信息发布审核不够细致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工作进程。一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增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提升基层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深化重点领域精准公开,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和频次,每月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总结推广好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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