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县民政局对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岐山县岐伯路,邮编:722499,电话:0917-8215141,邮箱:qs821514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县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有效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股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岐山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各股室主要职责、信息报送的程序、范围、审核、要求、通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局机关股室、系统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专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了岐山民政政务信息报送群,进一步促进了信息报送时效性。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分解工作任务,建立督查机制。对政府机构信息、基础公开信息、业务公开信息、服务指南等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股室职责,并分季度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督查,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对网民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重点、难点问题需分阶段完成的,及时通报各阶段完成情况,加大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透明度认知度。
4、狠抓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和市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组织开展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基本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相关保密知识、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信息公开系统使用等相关技能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民政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5、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严格做好信息梳理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整理研究。将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及流程图、办公及值班电话向社会广泛公开,与群众互动交流,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与广大网民开展互动交流,收集社情民意,向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
6、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和敏感信息不泄露,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局主管领导签字后在岐山民政门户网站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保密培训,严禁保密电脑与工作电脑互传信息,内外网实行物理分离,对电脑软件系统进行及时更新,修补漏洞,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对病毒及木马进行查杀,确保连接互联网的主机安全。信息上传后台登陆账号及密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信息录入工作,严禁将密码泄漏他人,确保主机软件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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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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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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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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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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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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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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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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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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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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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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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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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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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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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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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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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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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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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6 |
23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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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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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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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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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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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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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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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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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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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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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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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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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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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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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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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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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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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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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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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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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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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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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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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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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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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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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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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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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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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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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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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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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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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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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网上调查和政民互动做的还不够细致;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广泛;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做的还不够到位。
2、改进的具体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公开为先,服务为本,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二是继续完善陕西岐山民政网站建设,细化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加强网上民意调查和政民互动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和新传播格局的变化,勇于探索、加强管理,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服务群众,引导社会舆论,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开展网上网下互动,及时解决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岐山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及奖惩制度,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运转,对网民留言咨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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