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岐山县人民满意政府组成部门评选活动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积极推动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县医保局特此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医保工作职责,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医保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惠企便民服务举措,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医保窗口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三、加强基金监管,守护群众“救命钱”
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智能监控,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四、推进政策落实,增强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确保各项医保待遇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
五、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医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基金收支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医保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做好医保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