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信访局2025年度公开承诺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5-05-27 14:40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决不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二、热情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最多访一次”制度,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依法对不予受理的信访诉求,告知来访人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不刁难不歧视来访群众,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

三、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全面落实“五个法治化”工作要求,大力推广运用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督查督办,大力推进积案化解,督促责任单位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推动积案化解保量提质,事心双解,有效缓解信访矛盾,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治理水平。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控告人、检举人的姓名及控告、检举的内容,不泄露、不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六、坚持定期召开重点信访问题分析研判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提出化解建议,及时呈报县委、县政府并报县联席会议审定后督办落实。

七、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接访约访制度,在信访接待大厅向社会公开县级领导接访安排、上访接访程序、办理来信程序;同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公布来访须知,信访人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八、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等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

九、认真做好全县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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