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公开承诺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5-05-27 14:34

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强化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严格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依法审计,在法定权限内确定每年的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客观公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财政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社会捐赠资金等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政务公开,诚信透明。做到审计计划公开、审计项目公开、审计人员公开、审计纪律公开、审计程序公开、审计范围内容公开、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完善审计听证和审计复议制度,并按上级要求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相关审计结果情况。公开举报电话,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四、实事求是,夯实责任。实行审计组长责任制,不推诿,不扯皮。严格审计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

五、文明审计,热情服务。坚持文明审计,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意见,言行举止文明,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疑,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审计回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意见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严格纪律,廉洁从审。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四严禁”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审计纪律规定,坚持实行审计人员勤政廉政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严惩违纪人员,杜绝以审谋私。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