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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现结合我局实际,对2025年工作目标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完成任务承诺
今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岐山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攻坚克难,抓好财政收支管理。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450万元,比上年增长3%,税收比重67%以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706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08万元。
(二)全力以赴,抓好中省资金争取。密切关注今年国家资金投向动态,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今年计划争取中省资金达到26亿元以上。
(三)强化责任,抓好重点项目工作。不断加强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抓好债务风险防控。上解偿还全年法定债务到期本息12300万元,全年化解隐性债务54600万元。
(五)发挥职能,抓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本级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1620万元,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六)强化监督,抓好财政监督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不低于2024年压缩幅度。
(七)规范监管,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监管,盘活存量资产,做到应收尽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服务事项承诺
(一)推行政务公开。预决算信息在上级要求时限内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对前来财政局办理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立即办理;有特殊情况的,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发生违诺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两个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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