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承诺

来源: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5-25 09:45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县应急管理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调整明确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指导及时修订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工作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厘清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加强督查考核等方式,持续用力,指导全县各级细化企业主体监管、镇政府属地监管、部门直接监管、行业监管、县安委办综合监管等五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成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遏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县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年内深入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部分工贸企业等88户企业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专人跟踪督办销号。

三、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建设镇级“六有”即有机构、有队伍、有预案、有物资、有场所、有平台、村(社区)“三有”有网格员队伍、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应急预案修编,督促各镇、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国家和省市防汛工作要求,提前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全县各级修订防汛预案,排查防汛隐患,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倒损房屋重建。明确各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着重压实汛期各镇、有关部门和企业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大汛期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全面落实各项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快推进岐山县应急物资储运加工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建成。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备齐备足应急物资,全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度、分配、发放等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多种形式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等安全生产教育专题片,有力提升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和全民安全意识。

六、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贯彻执行好国家15条硬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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