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来源:岐山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2 09:0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9号)制定,分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开展全面自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0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5日至1215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0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区政府版)

     2.2020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月29日

 

 

 

 

 

 

 

 

 

 

 

 

 

 

 


附件1

2020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区政府版)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会议公开

10%

制度建立与落实

30%

是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100%

材料报送

会议结果公开

70%

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是否及时公开(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100%

政府网站

决策预公开

10%

重大决策预公开

50%

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事项,是否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40%

材料报送

是否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0%

材料报送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30%

政府网站

意见征集渠道

20%

是否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100%

政府网站

意见反馈
情况

30%

对所收集的意见是否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公开;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公开,未采纳的是否说明理由。

10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

15%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

50%

是否及时公开本机关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40%

政府网站

是否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30%

政府网站

是否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作出明确标注。

30%

政府网站

文件公开

50%

是否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

50%

政府网站

是否及时公开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

50%

政府网站

执行公开

15%

督查、审计公开

25%

是否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50%

政府网站

是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50%

政府网站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

25%

是否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0%

材料报送

是否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50%

材料报送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更新

50%

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4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财政信息公开

10%

是否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

50%

政府网站

是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50%

政府网站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25%

是否及时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信息,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以及深化苏陕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举措信息。

35%

政府网站

是否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及垃圾分类处置和固体废物整治等信息。

35%

政府网站

是否及时公开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

30%

政府网站

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5%

是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0%

政府网站

是否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0%

政府网站

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

20%

政府网站

是否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是否釆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20%

材料报送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

25%

是否围绕保居民就业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是否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信息,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等工作信息。

30%

政府网站

是否围绕保基本民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医保监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信息。

30%

政府网站

是否围绕保市场主体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信息。

20%

政府网站

是否围绕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20%

政府网站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10%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竣工等有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5%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PPP项目,医疗卫生、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10%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相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指南

2%

是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00%

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目录

3%

是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提供政府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100%

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年报发布

40%

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00%

政府网站

年报内容

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100%

政府网站

年报质量

4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是否充实丰富,是否存在雷同现象。

100%

政府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30%

流程规范

20%

制度建立落实

100%

是否建立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100%

材料报送

栏目设置

10%

是否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

100%

政府网站

申请渠道

10%

渠道多样

50%

是否开设网络、信函、现场及传真申请渠道。

100%

政府网站

渠道畅通

50%

申请渠道是否畅通。

100%

日常采样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二)依申请公开

30%

答复情况

30%

答复时限

40%

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答复内容

30%

是否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答复形式

30%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合理形式进行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0%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是否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情形;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是否发生败诉情形。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审核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三)政策解读

40%

解读形式

30%

多样化解读

60%

是否采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进行多形式解读;是否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进行多渠道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是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准确、权威解读。

100%

政府网站

主要负责人解读

40%

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100%

政府网站

解读内容

40%

网址链接

30%

是否提供原政策文件网址链接。

100%

政府网站

内容全面

30%

是否对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

100%

政府网站

重点工作解读

40%

是否围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10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三)政策解读

40%

解读时效

30%

解读材料是否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

100%

政府网站

(四)舆情回应

30%

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80%

机制建立

30%

是否建立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50%

材料报送

是否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50%

材料报送

重点舆情

40%

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是否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回应时效

30%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是否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是否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100%

材料报送

回应渠道

20%

渠道多样

100%

是否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回应。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五)公众参与

30%

政务咨询类

40%

栏目开设

30%

是否开设咨询类栏目。

50%

政府网站

功能是否可用。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回复情况

40%

咨询类留言是否做到5个工作日内回复。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留言回复是否具体、详细、有针对性。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满意度评价

30%

是否设立留言满意度评价功能,功能是否可用。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五)公众参与

30%

调查征集类

30%

栏目开设

50%

是否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

50%

政府网站

功能是否可用。

50%

政府网站

调查统计

50%

是否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活动。

50%

政府网站

是否提供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50%

政府网站

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

30%

制度建立与落实

100%

是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制度。

50%

材料报送

本单位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举办情况视频、图解、专题信息等内容的保障情况。

50%

政府网站

三、服务公开

20%

(六)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2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40%

是否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时发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是否公布县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减证便民行动信息公开

30%

是否公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是否公布承诺证明事项清单。

100%

政府网站

专项行动信息公开

30%

是否依托政务服务网,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题》,及时更新专题内容,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举措,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公示联系人等信息。

70%

政府网站

县级政府设立的复工复产咨询投诉专线的工作情况;县级政府设立“六保”政策咨询窗口的情况。

30%

材料报送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三、服务公开

20%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事项公开

30%

事项清单类型

25%

是否对本级政府不同事项清单进行集中分类展示,包括权责清单、通办事项清单、收费清单等。

100%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25%

是否对本级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公布,包括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100%

政府网站

一网通办

25%

各县区级政府是否发布“网上办”清单,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100%

政府网站

最多跑一次

25%

各县区级政府是否发布“一次办”或“最多跑一次”清单,且包含的高频事项不少于200个。

100%

政府网站

办事指南公开

30%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40%

发布的服务事项是否提供办事指南。

20%

政府网站

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是否齐全。

20%

政府网站

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是否明确(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20%

政府网站

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20%

政府网站

是否存在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情形。

2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三、服务公开

20%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办事指南公开

30%

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

40%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是否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是否保持一致。

30%

政府网站

绘制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图,是否明确各环节所需最长时限和办事总时限。特殊环节时间可不计入办事总时间。

70%

政府网站

表格样表提供情况

20%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

100%

政府网站

办理公开

20%

办事进展信息

40%

是否提供可用的个人、法人用户在线注册功能。

50%

政府网站

注册用户是否能够在全省政务服务网获取服务事项办理进展信息。

50%

政府网站

办事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30%

是否公开办事统计数据。

50%

政府网站

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办事统计数据是否更新。

50%

政府网站

政务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

30%

是否向社会公布统一的热线号码,号码是否畅通可用;服务效能是否良好。

100%

电话测试

政务服务“好差评”

20%

“好差评”工作机制建设

30%

是否按照市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是否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等多种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评价系统建设情况

30%

县区级政府是否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好差评”系统,评价渠道是否畅通。

30%

主管单位考核

“好差评”系统覆盖度是否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

40%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结果公开情况。

30%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三、服务公开

20%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政务服务“好差评”

20%

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40%

各县区是否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提供差评和投诉回访、整改情况记录。

3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各县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汇聚至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

40%

主管单位考核

各县区政务服务好评率、差评率情况;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是否达到100%

30%

主管单位考核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常态化监管

20%

常态化检查

50%

各县区政府及所辖政府网站被中省市通报的情况。

5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是否集中、及时公开本地区每季度政府网站检查结果。

50%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20%

各县区及所辖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是否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30%

是否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位置设置专栏发布上年度《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是否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按时发布上年度各设区市政府及所辖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

10%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70%

是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调联动、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等保障机制;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搜索功能的优化创新等情况;是否加强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100%

材料报送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

10%

内容原创情况

30%

本级政府网站原创信息的发布情况。

100%

材料报送

政府网站功能建设

30%

站内搜索

30%

网站头部标识区是否醒目提供实时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入口;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是否成功找到该内容;搜索结果是否实现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100%

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70%

是否在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使用其他名称或者需要点击后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标题的不得分)。平台内容是否全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页面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参考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40%

政府网站

是否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是否优化栏目下载功能;是否优化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30%

政府网站

平台建设是否注重衔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与网站其他栏目、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涉及交叉重复的,是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为基准,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30%

政府网站

集约整合

10%

开办整合

40%

政府网站需要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备案的,是否严格履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明确的报批程序。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集约整合

10%

域名清理

30%

按要求完成所辖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情况。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集约化工作

30%

本级政府组织、实施所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情况。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安全防护管理

20%

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100%

是否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是否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是否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50%

材料报送

网站是否存在高危漏洞(如SQL注入漏洞、XSS漏洞、网站组件漏洞、安全配置漏洞等)且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5%

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100%

年底前,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网页展现

5%

浏览器兼容性

50%

采用多种浏览器,网站是否能够正常访问、显示,页面、功能是否实时可用;页面是否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100%

政府网站

网站内容展示情况

50%

网站内容是否清晰展示发布时间,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文章页是否标明信息来源,并具备转载分享功能。

40%

政府网站

网站页面内容是否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

30%

政府网站

网站尽量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是否具备关闭功能。

30%

政府网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四、平台建设

20%

(九)政务新媒体

30%

常态化监管

20%

常态化检查

100%

各县区政府及所辖单位政务新媒体被中省市通报的情况。

5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是否集中、及时公开本地区每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5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管理机制

30%

管理制度

50%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包括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是否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是否建立协同机制,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安全防护

50%

是否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开设及运维情况

50%

开设情况

30%

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是否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是否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所标明的主办单位名称是否规范;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是否保持一致;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100%

材料报送、政务新媒体

渠道设置

20%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是否设置本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且链接有效。

100%

政府网站

内容更新

20%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内容是否更新。

100%

政务新媒体

互动回应

30%

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是否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100%

政务新媒体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四、平台建设

20%

(九)政务新媒体

30%

常态化监管

20%

常态化检查

100%

各县区政府及所辖单位政务新媒体被中省市通报的情况。

5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是否集中、及时公开本地区每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5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管理机制

30%

管理制度

50%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包括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是否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是否建立协同机制,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安全防护

50%

是否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开设及运维情况

50%

开设情况

30%

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是否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是否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所标明的主办单位名称是否规范;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是否保持一致;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100%

材料报送、政务新媒体

渠道设置

20%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是否设置本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且链接有效。

100%

政府网站

内容更新

20%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内容是否更新。

100%

政务新媒体

互动回应

30%

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是否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100%

政务新媒体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五、组织保障

10%

(十)组织保障情况

30%

队伍建设

60%

分管领导

40%

各县区政府是否确定一位县级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

100%

政府网站

工作机构

30%

是否设置明确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否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100%

材料报送

专职人员

30%

是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00%

材料报送

经费保障

10%

纳入财政预算

100%

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00%

材料报送

目标责任考核

10%

纳入考核体系

100%

是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100%

材料报送

业务培训

20%

培训开展情况

100%

是否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100%

材料报送

(十一)制度建设情况

10%

制度建设

100%

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00%

是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及时更新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十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40%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100%

组织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100%

按要求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所辖县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情况。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十三)主管部门检查

20%

主管部门日常检查

100%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0%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100%

主管单位考核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0%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100%

主管单位考核


附件2

2020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会议公开

10%

制度建立与落实

50%

是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会议结果公开

50%

本部门通过会议制定的政策是否及时公开(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决策预公开

10%

重大决策预公开

50%

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事项,是否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4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是否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3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意见征集渠道

20%

是否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意见反馈情况

30%

对所收集的意见是否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公开;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公开,未采纳的是否说明理由。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文件公开

13%

公开时效性

40%

是否及时公开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集中公开与动态更新

30%

是否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有效性标注

30%

是否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作出明确标注。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执行公开

15%

督查、审计公开

25%

是否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

25%

是否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是否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更新

50%

是否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4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执行公开

15%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更新

50%

“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是否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否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是否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是否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陕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4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1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是否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1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2%

机构职能概况

100%

是否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权责清单公开

5%

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

100%

是否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10%

栏目设置

20%

是否设置建议、提案公开栏目。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

80%

办理复文是否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全文公开,并将复函信息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复函是否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是否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财政信息公开

10%

是否通过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重大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25%

是否及时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信息,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以及深化苏陕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举措信息。

35%

政府网站

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是否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及垃圾分类处置和固体废物整治等信息。

35%

政府网站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25%

是否及时公开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

30%

政府网站

市财政局

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5%

是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0%

政府网站

市卫生健康委

是否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0%

政府网站

市应急管理局

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

20%

政府网站

市卫生健康委

是否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是否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2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

25%

是否围绕保居民就业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是否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信息,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等工作信息。

30%

政府网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

25%

是否围绕保基本民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医保监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信息。

30%

政府网站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是否围绕保市场主体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是否及时公开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信息。

20%

政府网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是否围绕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20%

政府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10%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竣工等有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水利、市财政、市应急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林业局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5%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5%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PPP项目,医疗卫生、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10%

是否依法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相关信息。

100%

政府网站

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信息公开指南

2%

是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信息公开目录

3%

是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提供政府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一)主动公开

7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年报发布

40%

是否在20201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在本单位网站以专栏形式集中公开本单位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年报内容

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年报质量

4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是否充实丰富,是否存在雷同现象。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

30%

流程规范

20%

制度建立
落实

100%

是否建立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栏目设置

10%

是否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申请渠道

10%

渠道多样

50%

是否开设网络、信函、现场及传真申请渠道。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渠道畅通

50%

申请渠道是否畅通。

100%

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答复情况

30%

答复时限

40%

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

40%

(二)依申请公开

30%

答复情况

30%

答复内容

30%

是否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答复形式

30%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合理形式进行答复。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0%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是否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情形;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是否发生败诉情形。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审核

市级各部门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三)政策解读

40%

解读形式

30%

多样化解读

60%

是否采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进行多形式解读;是否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进行多渠道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是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准确、权威解读。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主要负责人解读

40%

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解读内容

40%

网址链接

30%

是否提供原政策文件网址链接。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内容全面

30%

是否对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三)政策解读

40%

解读内容

40%

重点工作解读

40%

是否围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解读时效

30%

解读材料是否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四)舆情回应

30%

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80%

机制建立

30%

是否建立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是否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50%

材料报送

重点舆情

40%

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是否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回应时效

30%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是否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是否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回应渠道

20%

渠道多样

100%

是否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多渠道进行回应。

10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五)公众参与

30%

政务咨询类

40%

栏目开设

30%

是否开设咨询类栏目。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功能是否可用。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回复情况

40%

咨询类留言是否做到5个工作日内回复。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留言回复是否具体、详细、有针对性。

5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满意度评价

30%

是否设立留言满意度评价功能,功能是否可用。

100%

政府网站、日常采样

市级各部门

调查征集类

30%

栏目开设

50%

是否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功能是否可用。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调查统计

50%

是否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活动。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提供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

30%

制度建立与落实

100%

是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制度。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本单位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举办情况,视频、图解、专题信息等内容的保障情况。

5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三、服务公开

20%

(六)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2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100%

是否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时发布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公布本单位清理规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事项公开

30%

事项公开统一入口情况

100%

市级部门网站办事栏目是否统一、准确链接至市政务服务网;办事栏目是否与宝鸡政务服务网实现“入口统一、页面风格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统一、办件信息统一、证照统一”。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事指南公开

30%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40%

市级部门网站公开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是否与市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实现同源。

2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是否齐全。

2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是否明确(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2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三、服务公开

20%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办事指南公开

30%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40%

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2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存在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情形。

2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

40%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是否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是否保持一致。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表格样表提供情况

20%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办理公开

20%

办事进展信息

30%

如有可用的在线注册功能,注册用户是否能够在全市政务服务网获取服务事项办理进展信息。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结果推送情况

70%

是否在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结果信息,通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其延伸平台(移动端、公众号等),同步推送至全市统一办件库。

10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政务服务“好差评”

20%

评价系统建设情况

50%

市级部门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渠道是否建立。

3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市级部门政务服务评价系统覆盖度是否实现线上全覆盖。

7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三、服务公开

20%

(七)政务服务公开

80%

政务服务“好差评”

20%

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50%

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好差评”数据汇聚至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

5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市级部门服务好评率、差评率情况,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是否达到100%

5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常态化监管

20%

常态化检查

50%

市级部门及其主办主管政府网站被中省市通报的情况。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20%

市级部门是否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30%

是否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按时发布上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

10%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70%

是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调联动、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等保障机制;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搜索功能的优化创新等情况;是否加强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内容原创情况

30%

本部门政府网站原创信息的发布情况。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政府网站功能建设

30%

站内搜索(30%

30%

网站头部标识区是否醒目提供实时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入口;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是否成功找到该内容;搜索结果是否实现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70%)

70%

是否在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使用其他名称或者需要点击后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标题的不得分)。平台内容是否全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页面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参考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4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是否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是否优化栏目下载功能;是否优化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3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平台建设是否注重衔接,本单位政府网站与网站其他栏目、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涉及交叉重复的,是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为基准,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3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四、平台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政府网站功能建设

30%

开办整合

40%

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网站需要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备案的,是否严格履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明确的报批程序。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域名清理

30%

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情况。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集约化工作

30%

配合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情况。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安全防护管理

20%

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100%

是否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是否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是否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网站是否存在高危漏洞(如SQL注入漏洞、XSS漏洞、网站组件漏洞、安全配置漏洞等)且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50%

材料报送、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网页展现

10%

浏览器兼容性

50%

采用多种浏览器,网站是否能够正常访问、显示,页面、功能是否实时可用;页面是否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网站内容展示情况

50%

网站内容是否清晰展示发布时间,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文章页是否标明信息来源,并具备转载分享功能。

4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四、平台

建设

20%

(八)政府网站

70%

网页展现

10%

网站内容展示情况

50%

网站页面内容是否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

3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网站尽量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是否具备关闭功能。

3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九)政务新媒体

20%

常态化监管

20%

常态化检查

100%

市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主办主管政务新媒体被中省市通报的情况。

100%

日常采样、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管理机制

30%

管理制度

50%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包括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是否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是否建立协同机制,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安全防护

50%

是否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100%

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开设及运维情况

50%

开设情况

30%

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是否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是否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所标明的主办单位名称是否规范;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是否保持一致;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100%

材料报送、政务新媒体

市级各部门

渠道设置

20%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是否设置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且链接有效。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内容更新

20%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内容是否更新。

100%

政务新媒体

市级各部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四级指标

权重

评    估    点

权重

采样方式

受评单位

四、平台建设

20%

(九)政务新媒体

20%

开设及运维情况

50%

互动回应

30%

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是否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100%

政务新媒体

市级各部门

(十)政府公报

10%

政府公报工作情况

100%

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100%

是否建立为市政府公报提供文件的工作制度。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为市政府公报提供文件的情况。

5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五、组织保障

10%

(十一)组织保障情况

50%

队伍建设

60%

分管领导

40%

是否明确一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

100%

政府网站

市级各部门

工作机构

30%

是否设置明确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处室,是否明确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或处室。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专职人员

30%

是否配备专职人员。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经费保障

10%

纳入财政预算

100%

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目标责任考核

10%

纳入考核体系

100%

是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业务培训

20%

培训开展情况

100%

是否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100%

材料报送

市级各部门

(十二)主管部门检查

50%

主管部门日常检查

100%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0%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10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0%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100%

主管单位考核

市级各部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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