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人:
岐山县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位于岐山县医院内,该项目于2011年12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审批建筑面积为21477.1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999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79.33平方米)。
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6号)、岐山县发改局《关于岐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岐发改发〔2026〕124号),拟对住院楼15层麻醉手术室进行改造,屋面新建设备用房457.16平方米。改建后建筑面积变更为21934.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454.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79.33平方米)。
经我局初步审查,该项目规划调整方案符合现行规范及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岐山县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方案通过县政府网站、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建议。公示期间对该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917-8224392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
附件:岐山县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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