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个缅怀先烈、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
自觉摒弃封建迷信祭祀行为,不购买、不使用、不焚烧封建迷信用品,倡导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书写寄语等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二、倡导厚养礼葬,传承优良家风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生前多尽孝,身后简祭扫,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让逝者安息、生者无憾。
三、倡导绿色环保,守护绿水青山
祭扫期间,请勿在公墓、山林、草地、田地、道路两侧、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抛撒祭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保护土地资源,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
四、倡导错峰出行,确保安全有序
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尽量避开祭扫高峰时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祭扫场所的公共管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五、 倡导党员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祭扫理念,带头节俭治丧、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主动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传播者和监督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文明祭扫,贵在心意;平安清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同心,以文明之风传承传统习俗,用绿色行动守护美好家园,共度一个平安、文明、绿色的清明节!
中共岐山县委文明办 岐山县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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