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程序,县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通过整理、筛选、评定后,经县政府2025年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岐阳砚台制作技艺”等12个非遗项目列入岐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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